导读:某拆迁户问,我家是项目启动后第一批签协议走人的,现在听说征收项目又有了新的补偿方案。能告诉我们新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补偿标准是什么吗?当地党委对此作了回答:征收项目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钉子户占便宜”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新的补偿方案……面对频频出现于网络上和现实中的此类问答,作为被征收人的你究竟该怎么看?征收方话都撂这儿了,我的补偿数额还有望提升么?是不是就只能按方案拿钱了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由此可见,征收补偿方案主要是在征收中用来解决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问题的一系列措施、办法、标准,是市、县级政府根据《条例》所确立的原则制定的。它的出现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前,先叫“拟定”,此阶段被征收人有权提出意见、要求修改。《条例》第11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即在征收公告前,方案依法是可以修改的,“新方案”是完全可能出现的。
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政策、安置房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等,基本上就是后续征收补偿协议的一个大致框架。也正因此,它是直接影响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一份重要文件。
公告后方案还能不能改变?
《条例》第13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等事项。也就是说,方案是随着征收决定一并公告的。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方案的内容不合法,譬如存在补偿方式没有选择余地,“一刀切”采取货币补偿等符合590号令规定的情形;或者被征收人认为方案的内容不合理,即补偿标准显著偏低,那么均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到此时,方案仍然是可以改变的。
而一旦过了这一权利救济期限,方案原则上就不变了,这是征收项目稳定有序开展的前提。通常征收方会开始强调“一把尺子量到底”这类话了……
那么,方案改不了了,被征收人的补偿数额就不能合理提升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方案规定得再细,也是一个框架、原则性标准,里面供征收方“自由裁量”的空间仍是巨大的。譬如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补偿,面积就那么大确实动不了,但却可能存在有证面积与无证面积,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的问题。有证部分的补偿和无证部分的补偿通常是完全不同的标准,差距会比较大。那么被征收人完全可以通过积极有效的维权来让自己的房屋面积被依法认定为合法,在同一补偿方案下的补偿数额自然会提升。再比如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得当,也将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数额,这些都是会因具体的操作而产生变化和差异的。再比如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这是一个经申报需要综合认定的事情,也不是方案能够直接规定出来的。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方案就是一个轮廓、架构,如果补偿标准确实偏低,被征收人仍有权通过对房屋价值评估、征收补偿决定、建筑合法性认定等环节的救济而争取更加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一把尺子量到底”,关键看这把尺子究竟对不对,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不合理不合法的尺子,你凭什么量到底呢?更为重要的是,就是这一把尺子,量出来的数字,也可能是千差万别的。而这恰恰反映了政府嘴里常说的一种观点: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性即蕴含着足够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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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