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征收案例:如何让小面积房屋获巨额补偿,看律师的“妙手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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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自2013年起组织实施公墓建设。因涉案地块系当地农民眼中的“风水宝地”,村民对这一土地征收项目本就十分不满。然而,随着公墓建设的进行,村民却发现公墓的占地面积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期,涉嫌严重的用地违法。在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先生等20位村民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对土地的合法权益,遂聘请了在浙江省代理大量征收维权案件,在当地声誉极佳的周涛律师帮助其维权。后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著名行政诉讼专家,在业内享有盛誉的杨在明律师也加入到了案件的代理中来。


代理经过:法律战场上的多轮攻防


由于此案不涉及征地补偿的问题,而是农民想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因此,法律战场上的正面交锋便是不可避免的了。周涛律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掌握了涉案公墓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将进攻重点放在镇政府于2013年8月作出的《关于义亭镇生态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


于是,周涛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依法撤销镇政府作出的上述《批复》。与此同时,周涛律师深谙“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之道,直接对镇政府疯狂的违法占地行为向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违法查处。


然而法律途径却并没有“一帆风顺”,2015年3月,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以涉案批复行为系义亭镇人民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可复议行政行为为由,驳回了委托人的复议申请。几乎同一时间,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也作出答复,称举报的违法用地行为不存在。


面对当地复杂、严峻的法治环境,周涛律师早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随即指导委托人发起行政诉讼,延续法律攻势。委托人将义乌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一路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收获了一份来之不易的胜诉判决:责令义乌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另一条战线上,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同样成为了本案的被告,其土地违法查处不作为行为最终被法院确认违法。两份胜诉判决到手,案件的天平开始向着20位委托人一方偏转。


维权胜利:令人震惊的违法占地事实


在来自上级政府与省级法院的法治高压之下,被诉两机关终于践行了依法行政之本分。2015年7月,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义亭镇人民政府为建设公墓的占地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之规定,系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擅自超出批准用地面积建设的违法用地行为。经调查勘测,责令义亭镇人民政府退还非法占用的32931.1平方米土地给原土地权属单位,对涉案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其中部分建筑物,并对义亭镇政府的违法行为处以674508.5元的罚款!


面对这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决定,镇政府一方面不服决定提起诉讼,一方面继续在涉案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公墓,并在报纸上发布公告要求辖区内村民将坟墓迁入其违法建设的公墓之中,试图以此来消除恢复土地原状的可能性。在此期间,违法用地行为迟迟未能得到纠正。


然而正义终将到来,迟来的正义同样是正义。2016年4月,义乌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涉案项目未提供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批复》行为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被撤销!至此,涉案公墓建设行为已无任何合法性依据,成了赤裸裸的暴露在法治阳光下的违法用地行为。


很快,义乌市人民法院称义亭镇政府已撤回针对行政处罚决定的起诉,全案经过周涛、杨在明律师的代理取得了圆满的结局。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每人仅3000元左右,堪称周涛律师践行在明所“雷锋律师事务所”精神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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