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逆来顺受是很多普通老百姓的本能表现,“不反抗”是这种本性的一种体现,如果连这种不反抗都能被视为同意政府的非法拆迁,那就是在进一步剥夺老百姓逆来顺受的权利,后果怎样大家都很清楚。问题在于,“不反抗”之下拆迁行为就不是“拆迁”了吗?如此奇葩、荒唐的逻辑,在法律上真能站得住脚吗?
“原告的父亲在拆迁现场没有反抗,说明他是同意政府的拆除行为的,证明政府的拆除不是拆迁!”
这是在明律师诉某政府拆迁违法案中被告的答辩意见。这种逻辑显然是极其荒谬的。笔者作为专业征收维权律师_____谢瑞青律师
当庭予以了驳斥:
从民法角度:
从民法的角度,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默认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不认定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两个月内没有明示放弃的,视为接受法定继承;受遗赠人两个月内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接受……
目前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拆迁的相对人的不反抗就代表同意拆迁,因而原告父亲在拆迁现场没有做出积极的反对行为并不构成其对拆迁行为的“默示”认可。
从行政法的角度:
原告的父亲在拆迁现场未反抗,仅仅是行政相对人行为的一种表现,并不能推断出其内心的真实意思。行政相对人无需对此行为的动机进行举证。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拆迁行为是经过了权利人即原告的同意,应当提交经原告本人签字同意拆除的文书以及补偿款到位的相关证据,若没有相关证据,就不应当认定此种情况下是原告同意拆除房屋。
从大众常识角度: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冤死不打官司”是很多寻常百姓的处世之道。逆来顺受,能忍则安,没有人愿意去主动挑战这个权威,这已经形成一种传统(当然这未必是个好传统)。
在这种“传统”背景下,原告70多岁的老父亲在政府组织人员拆迁时,不采取反抗行动并不稀奇,谁知道反抗后会招致怎样的更为严厉的打击报复呢?政府提交的现场视频,能够看到老人默默地将贵重物品整理收拾好,没有反抗,看不到的却是老人满腔的愤恨以及敢怒不敢言的无奈!如果组织拆迁的不是政府,而是一群土匪,我相信老人会拼出性命去保护祖上留下的房屋!
一旦政府的这种荒谬逻辑被推广,那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效果:当拆迁来临时,当事人必须拎着菜刀以死相逼或者以暴制暴抵抗拆迁,否则任何软弱的退缩都将变成政府认为你同意拆迁的理由。即被征收人必须以明确的暴力的方式表明自己反对拆除房屋行为的决心。
如果真这样,无疑会加剧本已尖锐的拆迁矛盾,造成更多的暴力流血事件,这将是整个社会的悲哀,与法治社会的建设完全背道而驰。
幸好,人民法院在这个问题上采纳了笔者的意见,坚守了社会正义的防线,认定该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自然,在明律师建议广大被征收人在面对拆迁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避免任何过度激烈的反抗与直接冲突,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积极取证,一方面尽力减少贵重物品的损失。“鸡蛋碰石头”,无疑是不明智的。不过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上看,采取违法暴力拆迁
行径试图解决拆迁补偿纠纷,同样是征收方“以卵击石”的不理智举动。毕竟,有一种东西,叫做法律。
相关搜索词: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