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要钱还是要房是通俗的说法,用“法言法语”一讲就叫做补偿方式是否可以选择,要么“货币补偿”,要么“产权调换”,反正不能两个都要。按说这一补偿方式选择权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就没有什么争议了,然而到了2019年,老百姓却发现一些拆迁项目又开始出现“没的选”的现象。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在2018年末和2019年初之际,征收拆迁领域的新动向、新政策无疑引人关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上了日程,一些修改条款将会正式成为法律施行;新的一批征收拆迁项目范围也持续公布出来,棚户区改造持续高位运行,各类腾退项目也十分活跃……种种迹象都在显示,征收拆迁项目将持续扩大化,牵涉的人群也将越来越多。如何应对征收拆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可以作为常识来提早储备了。
而对于真正遭遇征收拆迁的被征收人来说,最为关心的自然是补偿问题。实践中,有的地方是直接给被征收人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有的是调换安置房,有的给房后还能剩下钱……各地方的补偿方式并不统一,当然,每个被征收人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那么,被征收人能自己选择要钱还是要房吗?那种不能选、没的选的项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征地拆迁实践中,征收方一方面为了便捷和效率,一方面为了尽可能压低补偿预算,常常单方面规定是用一次性的货币补偿,还是通过产权置换进行补偿。这样的规定甚至直接出现在某些地方的补偿安置方案当中。王金龙律师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对此是可以进行维权救济的,譬如可以考虑起诉涉案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要求法院对其予以撤销。
当然,从大方向上说,地方为了推进征拆项目的进行,节约成本而对补偿方式选择进行一些引导、奖励这无可厚非。譬如很多地方在早些年都倾向于鼓励货币补偿安置或者是“购房券”,2018年政策有变又不怎么鼓励了。但从实际来讲,这对被征收个人并不公平。基于个人能力的不同,每个被征收人对物资的配置也是有所规划的。且征收拆迁涉及大群体利益,单方面的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都不能满足整个被征收群体的利益需求。所以,不管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补偿应有一次性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来供被征收人自己选择。选择一种最有利于自己的补偿方式才是合理的,也才能满足公平、足额补偿的征拆本质。
所以,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法律上对此是做了明确规定的,即《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虽然很多时候,不得不考虑某些地方基于实际的安置房屋建设情况或者财政情况,而只能进行货币补偿或者只能产权置换,但这并不是征收方堂而皇之违法的理由。说难听点,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启动征收拆迁,没有足够的安置房屋进行置换,就不应该启动如此巨大的拆迁项目。既然启动了,并拆了被征收人的房,那么就应该保证每个被征收人应得的利益。如果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相关权益,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现阶段有两种情形特别值得注意:一是一些棚户区改造类项目,选择回迁安置变得越来越难。政府鼓励外迁或者拿货币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回迁安置确是590号令所赋予此类项目被征收人所享有的权利。实践中,一些棚改项目拆迁周期惊人,选择回迁安置的被征收人往往长期在外过渡,有的甚至在“熬”死了一些人之后被告知永远也无法回迁而只能通过多给货币来“抚慰”,这无疑是极不正常的现象;二是一些非“征收”的腾退、改造项目,譬如协议征购、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等,根本没有设置产权调换的可能性,要么领钱走人要么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房进行安置。这类项目本身并非征收,法律性质上不同导致其并不适用590号令的规定,这需要大家在签约搬迁时更加谨慎小心。
在明拆迁律师
王金龙最后提醒大家,只要觉得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不管是操作方式上的不合理,还是最后的补偿利益过低,被征收人都要及时提起法律程序,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依法维权。只要征收方有违法的地方,被征收人就有提高补偿的可能。
相关搜索: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