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明律师代理过的案件中经常出现“拆迁”情形,有的被征收人前一天还在跟征收部门商量补偿事项呢第二天房子就被拆迁了;有的被征收人刚知道自家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还没反应过来呢房屋就被拆迁了;还有的被征收人说隔壁房屋被拆了自家的房屋也就被“顺便”拆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情形在征收中不断上演。被征收的老百姓苦不堪言,求告无门。这房子是谁来拆的?又该找谁要个说法?今天在明律师就来为大家作出解答。
拆迁不是一律不合法的,可分为“合法拆迁”和“违法拆迁”两种情况。
就国有土地而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合法拆迁”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先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告,经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一致后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如若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则应当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违法拆迁”就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程序了,可谓是花样百出吗,实践中可被冠以误拆、帮拆、偷拆等各种由头。那被征收人该怎么辨别是“合法拆迁”还是“违法拆迁”呢?在明律师告诉您,“合法拆迁”和“违法拆迁”是相对应的概念,换言之,凡是不符合“合法拆迁”的法定程序的,都是“违法拆迁”。
很多被征收人在房屋被拆迁后往往不知道是谁来拆迁的。当然,被征收人肯定会有猜测,但是猜测不是证据,法院不会仅仅依据猜测就作出判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市、县级人民政府总领统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是总负责单位。
因此,对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的强制拆除行为,司法实践中可以推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的,并主张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自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废止后,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作为拆迁工作主体实施拆迁的做法就退出了历史舞台。现今房屋拆迁的工作只能由房屋征收部门来组织实施。
即使是开发商来拆除的,也是受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进行的。如果房屋征收部门辩称开发商是自行拆迁的,未受其委托,也需要房屋征收部门举证证明,否则法院就可以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其委托实施的。在明律师提醒被征收人,在遭遇拆迁时可以通过拍照、拍视频等方式来记录拆迁现场。在明律师承办的案件中,有的被征收人就是通过指认拆迁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中的人员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从而否定了“开发商拆的”这一说辞。

房屋征收部门经常以工作人员“施工不当”“误拆”为由,认为是民事侵权纠纷,应当追究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无论是工作人员失误还是故意造成的结果,都是其职务行为导致的,都需要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来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无受到处罚以及相关的监管人员是否受到处分,均需要征收方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据。但无论如何,“误拆”都不能成为征收方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找谁去?
根据前述拆迁主体推定的实践经验,被征收人可直接以区、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是否一并申请行政赔偿则要经过与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沟通探讨后谨慎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推定”并不是红口白牙的指认,也要有基础依据。一般而言,在能够证明涉案房屋确在涉案项目征收范围内,拆迁现场保留有拆迁发生前后的视频、照片等基础性证据,且有相应媒体报道、报警记录、证人证言佐证的情况下,拆迁主体推定更容易实现。
补偿还是赔偿取决于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合法拆迁对应补偿,违法拆迁对应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在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中指出:
“尤其是在因强制拆除引发的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违法行为类型与违法情节轻重,综合协调适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与《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补偿标准,依法、科学地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让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确保产权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时,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数额时,要坚持有权必有责、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赔偿应全面的法治理念,对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侵犯房屋所有权人产权的,应当依法责令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不能让产权人因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低于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
许水云案是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案件,该案是“违法拆迁后行政赔偿”的典型案例。该案涉及的法律点众多,在“该找谁”“补偿还是赔偿”“怎么赔”“无证建筑是不是就等于违法建筑”“营业房还是住宅房”等问题上都有集中体现。广大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许水云案的判决要点,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冷静分析、积极维权、寻求最佳的救济途径。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