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矛盾也变得突出,成为一个显著地问题。防止矛盾的发生和有效的解决措施成为重中之重。那么,征地拆迁矛盾如何产生?怎样解决?
征地拆迁矛盾
(一)征地拆迁矛盾产生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同时,由于拆迁标准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群众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对补偿标准不太认可。
2、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存在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拆迁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或者上访。二是有关管理部门全局观念不强,对一些重点户有畏难情绪,不敢管,不想管,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矛盾。
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随着城镇拆迁总量的增大,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房价节节攀升。而相应的政策法规却未能依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存在拆迁标准与实际的房地产价格脱节。当前,群众上访的焦点就是拆迁补偿标准与现有市场物价差距太大,反映政府部门低价征收,高价卖出,导致被拆迁群众因此感觉利益失衡。同时,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政策不相同,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4、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个别拆迁户为了追求安置利益最大化,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拒不按合同履行拆迁协议,因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而不断上访。他们对通过拆迁改善居住条件的期望相对过高,仍希望享受实物安置的政策,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改善住房条件,拿着拆迁补偿款走向市场自行购房又没那么多钱,有的干脆持抵制态度,对于政府出台的拆迁困难居民优先购、租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政策也持观望态度。
(二)征地拆迁的矛盾调处对策
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通则工作顺,要始终把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突破口,坚持“舆论先行”,把拆迁的意义、拆迁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入脑、入心,明白拆迁的补偿政策,自觉服从国家建设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2、完善相关地方性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实也出了不少力,做了不少事。
3、体现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利益。在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拆迁、按政策办事,也要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拆迁。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与现行市场价不相适应的补偿标准,平衡群众心理,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让群众满意。
4、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拆迁信访工作,及时了解民情,充分考虑民意,努力改善民生。
5、优化组合队伍,提供坚强保障。在干部队伍的抽调组合上,要充分考虑工作扎实、不怕吃苦、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也要考虑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人,还要考虑有关法律方面的人员,要让抽调的工作人员有讲话权、参与权,以利于充分发挥一线工作活力机制、审计监督机制、依法拆迁快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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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