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标志着《土地管理法》第45条中“成片开发”的标准界定有了最新的进展。农民朋友们可于2020年11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发送至fgzqyj@mail.mnr.gov.cn。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属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那么,在《土地管理法》修改之时“缩小征地范围”的明确目标和新冠疫情发生后经济“双循环”的新需求下,上述“成片开发”的标准究竟该如何掌握,是从严还是从宽,就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下面我们来看“征求意见稿”中对这一标准的界定给出了怎样的方向及程序性规定:
其一,“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这就是说“成片开发”不能全是商业开发,其“公共利益需要”的属性应当是明确可见,让群众有感的。
其二,“成片开发”须制定具体方案,且必须征求其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方案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获此同意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显然,标准充分考虑了尊重农民意愿这一因素。但笔者认为,“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这一表述可能在操作中留下空子,毕竟在很多个案中村民代表根本无法代表村民的真实意愿,反而成为了侵害村民土地权益的“帮凶”。
笔者认为,此处可考虑将“或者”修改为“且”,或者将“或者”以后的部分删除,从而将“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决定性地位凸显出来。
其三,“成片开发”方案须经过专家委员会论证。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者实际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存在闲置土地情形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我们认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确定直接关乎到农村征地制度改革的成败,尽管有目前疫情形势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但“放宽征地范围标准”绝非理想的平衡之策,反而有悖于《土地管理法》修订的初衷。对于广大农民而言,盯紧这其中的“尊重农民意愿”的程序性规定落实情况尤为重要,务必让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最终造福于农民。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