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
、征用无疑会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因而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程序才能实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村委会出面与某公司签份《协议》就将农民的土地占用的情形并不鲜见,类似于“以租代征”的操作中农民将会成为最终的受害者。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念平律师团队的近期代理的一起案件,看看村委会是否有权将村民的地“征用”走。

【基本案情:百余亩承包地竟被一商贸公司“征用”?】
委托人是河南省xx市xx区xx村的30名村民。2009年10月16日,该村村委会与本地一家商贸公司签订了《协议》一份,约定将包括我方委托人承包地在内的129亩土地租赁甚至“征用”给该商贸公司。
后双方又在2010年10月16日签订《补充协议》一份,将征用承包地亩数修正为116.618亩,并上调了租金。
委托人认为该《协议》和《补充协议》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导致该村启动征收程序后,包括委托人在内的众多村民未得到承包地上的任何补偿,丧失了合法的补偿利益。
于是,上述30名村民委托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此案,坚决捍卫自己的土地权益。

【法律分析:没开村民会议?村委会、公司能“征用”土地吗?】
杨念平、李群杰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分析后发现:一方面,该村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未经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包括委托人承包地在内的村内部分土地租赁给商贸公司,甚至“征用”给该公司,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了村民合法权益,并且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所签订的两份协议应属无效协议。
另一方面,征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主体不具备征收、征用土地的法定权利。
并且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应当办理严格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被告商贸公司既无“征用”土地的主体资格,也未经过合法审批,在此情况下占用农用地进行建设,其行为已经严重违法。
据此,律师指导委托人以村委会与商贸公司签订的《协议》和《补充协议》涉恶意串通,侵害了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由,向河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涉案《协议》和《补充协议》无效。

当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村委会将该村的部分土地租赁给被告商贸公司使用,被告并未提交出租涉案土地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会议记录或者书面文件等证据,由此认定该协议是在未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强制性规定。
2020年10月21日,河南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村委会与商贸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签订的《协议》以及2010年10月1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
杨念平、李群杰律师最后要提示农民朋友的是,村委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必须要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
本案中村委会和某商贸公司的做法事实上已经构成违法用地,在对耕地予以严格保护的政策背景下,这种做法是一定要被依法纠正的。
广大农民朋友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既可以向乡镇政府寻求救济,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让村委会“白白地”侵害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土地权益。(徐慧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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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