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广大农村,一些村民为响应当地政府“脱贫攻坚”的号召发展畜禽养殖业,纷纷建起了养殖场,饲养母猪、仔猪或者蛋鸡、肉鸡等畜禽。
导读:养殖场始终是征收拆迁、违建处置领域中矛盾纠纷的重灾区,其与违法用地、环境污染等负面词汇似乎总是如影随形。
家住四川省内江市的何先生,退伍后在该市租赁一块土地用于养殖。此前多次传出征收,但始终未见到合法征地批准文件。
2019年9月4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相继发出通知,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释放出了一系列鼓励生猪养殖,为养殖户免除后顾之忧的讯息。
导读:笔者代理的一起土地征收案件中,当事人农用地上的养殖场被纳入搬迁范围,后被乡政府以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系违法建筑为由要求限期拆除。那么,诸如畜禽养殖场、蔬菜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用房等农用设施建设
养殖厂拆迁维权律师:有人要来拆我们农民的大棚养殖场,说我们占用耕地没有审批手续属于违建。别慌!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明确规定,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咨询中,很多农民朋友都关心类似的问题:养殖场建在耕地上了,一定会被作为违建拆除吗?养殖场没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遇拆迁真的不予补偿吗?究竟怎样履行报批手续建造的养殖场,才不用担心被认定成违建呢?
最新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要科学地规划村庄的布局,因地制宜、保护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科学地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以及禁养区域。
近期的咨询中养殖场再次成为了提及率极高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为何在农村地区总是“不招人待见”,甚至反复被有关部门查处、拆除、清理整治?要想最大限度的规避此类风险,农民又该怎么办呢?
1.养殖场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包括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办公用房等)的实际价值补偿;2.存栏畜禽的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是根据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和不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
第一,土地的补偿,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地,土地确权明确,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第二,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1.养殖场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包括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办公用房等)的实际价值补偿;2.存栏畜禽的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是根据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费用和不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
如果遇到违法拆迁,养殖户也千万不要慌乱,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做好现场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建议大家在未谈拢之前,就提前做好遭拆迁、偷拆、帮拆的准备,把养殖场被拆之前的现状拍照、录像,并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牲畜进行清点、记录。
会被依法强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不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法律不允许。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如果遇到违法拆迁,养殖户也千万不要慌乱,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做好现场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建议大家在未谈拢之前,就提前做好遭拆迁、偷拆、帮拆的准备,把养殖场被拆之前的现状拍照、录像,并对所有的设施设备和牲畜进行清点、记录。
赔偿。无论政府以违建名义,亦或是环保名义等拆除养殖场以达到其“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目的。作为养殖经营者,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有拆就有补。这个征收领域的基本法律原则在养殖场身上绝无例外。
可以养殖。因为非基本农田是耕地中除去基本农田的部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说明非基本农田是可以进行养殖活动的。
非基本农田可以养殖。因为非基本农田是耕地中除去基本农田的部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说明非基本农田是可以进行养殖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