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城区、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被征收房屋的范围应当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
第七条 违法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八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属性质、规模、建筑结构等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九条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附属物只作货币补偿。
第十条 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补偿面积确定。
第十一条 产权调换: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等价值置换的原则,实行市场化商品房安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补偿面积确定,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部门提供的实物置换房源,并计算、结清被征收人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第十二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或实测面积为准。院落式住宅房屋以房屋独立使用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为补偿面积。
第十三条 附属物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参照评估协商确定。
(二)多层单元式住宅房屋地下室和阁楼,结合结构、层高等按评估确定。
(三)被征收人构筑物、厕所、围墙、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费用,按照《晋城市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指导价》(附表2)和《晋城市房屋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附表3)执行。
(四)坟墓迁葬由所属办事处(乡、镇)负责,就近迁入规划公墓区或按规划选址、集中迁葬。坟墓迁葬费3500元/盘,遗骨迁葬500元/人头,补助所属村(居委)工作经费1000元/盘。
第十四条 搬迁补偿:
(一)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费18元/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支付两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现房安置的支付一次。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办公用房搬迁费40元/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仓储用房搬迁费60元/平方米,生产用房搬迁费80元/平方米,支付一次。
第十五条 临时安置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费13元/平方米·月,低层和多层房屋过渡期24个月,中高层和高层房屋过渡期36个月;选择货币补偿过渡期6个月。被征收人使用政府提供的临时安置房,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计算。非因被征收人原因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公布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每逾期一年(含一年)递增20%。
第十六条 停产停业经营损失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计算补偿金额:
(一)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二)按被征收人上一年度纳税的税后月平均净利润计算。
(三)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十七条 面积补贴:
(一)被征收多层单元式住宅房屋100平方米以下给予补贴2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上给予补贴20%平方米。
(二)被征收院落式住宅房屋以房屋独立使用的合法宅基地面积(两层及两层以下房屋)乘以确权系数0.7给予面积补贴。
第十八条 政策性补贴:
(一)货币补贴:被征收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认定的补偿面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的20%给予补贴。
(二)物业补贴:被征收房屋依据认定的补偿面积,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一次性补贴36个月。
(三)配套设施补贴:被征收房屋的,对水、气、暖、电、通信、宽带、空调移机等配套设施,依据评估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签约奖励:
根据征收期限要求,在规定签约时间前签约和组团签约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逾期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在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
第二十条 搬迁奖励:
签约后,在20日内搬迁交房的,每户奖励2万元; 逾期未搬迁的,不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电力、通讯、管线、路灯需改道建设的,产权单位应先按规划要求制定迁移方案,编制预算,并负责迁移工程建设,迁移不得影响项目施工,项目单位按预算的70%预付,最终以市财政投资评审和工程审计结果结算。
电力、通讯、管线、路灯不再使用或废弃的,只按标准计算拆除费用。
第二十二条 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及其他补偿的具体标准,按实际情况,每两年修订并进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晋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
2.《晋城市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指导价》
3.《晋城市房屋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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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