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更加细化了原本《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赔偿方式、标准的规定。那这样,我们就可以从最新的行政赔偿司法解释入手,对于关乎咱们农民老百姓的拆迁相关问题,给您把三条干货摘出来,都关乎咱们百姓的切身利益。
以行政征收案件为例,在征收过程中尤其是强拆房屋时,经常有肢体冲突发生,很容易就会产生轻伤的结果,而本次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实施,有助于被征收人进一步获得赔偿的利益。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全文共33条。主要内容有下几个方面:
《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请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赔偿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过程。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赔偿义务,确保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实质化解行政赔偿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列举规定了6类行政处罚,分别是: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列举规定的另外几类行政处罚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14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具体设定权限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处的一事不再罚,并不排除其他处罚方式的适用,如既罚款又没收物品。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从轻、减轻处罚及不予处罚的情形做了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到三十四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当场决定程序)。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法律明确,且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程度较低的行政处罚。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