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国有土地上,除了商品房住宅以外,还存在许多公租房,本文的公租房指的是公房承租,不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随着城市规划的进程,公租房也面临拆迁的问题,其中就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问题容易产生纠纷。
天津的周先生在当地承租一套公房,老伴已离世,育有两个女儿,但大女儿(育有一儿一女)已生病去世;小女儿(无子女)久居国外处于失联状态。因周先生年事已高,(外甥精神残疾)故外甥女李女士于2008年搬至其住处,悉心照顾其生活起居,直至数年之后周先生因病离世。
2018年,政府因地铁建设项目征收周先生(已故)承租的公房,但却一直未将(自2008年至今)居住在上述公房并曾照顾公房承租人数年的李女士列入被安置人口范围内。李女士心有不甘,便经人介绍找到了在明律所的梁红丽律师。
律师介入后,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于补偿安置主体资格的问题。因周先生在世时并未对房屋补偿安置利益进行分配,而其妻子、大女儿也已逝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小女儿为法定继承权人,外甥及外甥女为代为继承权人 ,即此三人均为该房屋征收补偿利益的继承人,属于应当被安置的主体。由于小女儿失联,故外甥、外甥女李女士有权参与此次房屋征收,并就补偿安置事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确认该项目及相关程序是否违法。为了进一步了解征收项目的情况,律师及时指导委托人向有关政府及工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对该地铁建设项目进行调查。
从中发现了,在房屋评估环节存在以下两点重大程序违法问题:
1、征收部门直接采取投票选定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剥夺了被征收人协商确定的权利,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2、评估机构并未对李女士的房屋进行实际勘测,也未制作评估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剥夺了其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
根据上述的分析结果,律师做出了如下措施:
1、向当地政府及实际征收负责人发送律师函,告知对方李女士应当依法享有的权利,并愿意本着最大的诚意与征收部门积极协商补偿安置事宜。
2、指导委托人去公安机关及房屋产权单位开具其继承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证据材料,落实委托人的补偿安置主体资格。
在法律和证据面前,征收部门不得不就补偿安置事宜与李女士进行协商,历时一个月有余,双方签署了补偿安置协议。最终,李女士争取到了合法合理的补偿安置利益。
本案涉及的是关于公租房被征收时,安置补偿的主体资格如何确定的问题。那么,遇到此类情况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在征收过程中,公房承租人依法享有补偿安置利益,具有补偿安置主体资格。如果公房承租人已经去世,那么其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补偿安置利益。
第二,在没有公房承租合同的情况下,公房的实际承租人、居住人一定要保留好水、电、燃气缴费证明或者与公房所有权人的聊天记录等材料,以证明其合法承租资格。
第三,公房承租人认为征收过程中补偿决定、强拆行为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
如若在征收拆迁中遇到任何问题,为了避免少走弯路,将问题尽快解决,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是最快速有效的途径。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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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