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实践中,老百姓最“有感”的或许就是一句“拒不配合签约、搬迁、腾房、交地……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有人将此种表述解读为“明抢”,是要逼着被拆迁人不得不配合签约的意思,进而为此焦虑不已。那么,这种看上去很强硬的表态真的有那么可怕么?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全面剖析一下这句话的话外之音,看后相信大家就不会再那么焦虑了。
“不配合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在征拆中绝不是到处瞎用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它原则上只能存在于两类情形下:
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按照规定的期限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去以上两种情形外,若被拆迁人遇到了其他名义、由头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可对其合法性、正当性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对其说辞的依据进行辨析势在必行。
法条一列我们便不难看出,能够依法申请法院“司法强拆”房屋,要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1. 项目必须是县级以上政府主导的征收行为。这就意味着,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一级无权申请法院强拆、强占农民的房屋、土地,而征收性质以外的“腾退”“旧村改造”“村庄撤并”“棚户区改造(很多是非征收性质,属于乱起名)”等名目的项目也不具备走“司法强拆”路径的法律依据。
2. 必须首先解决老百姓的补偿安置问题。城市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决定”顾名思义,是对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保障和确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虽名为“责令交地决定”,但其仍需建立在补偿安置完成的基础上方能作出,一些地方会单独作出分户的“房屋补偿决定”,另有一些地方直接在责令交地决定中首先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无论怎样“申请强制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原则不能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句看上去有些“凶巴巴”的话客观上也是对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一种保护。
3.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首先确保被征收人的复议、诉讼权利。被征收人“三不”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复议、不诉讼、不履行一个都不能少。
只要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交地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就不得继续推进申请强制执行的进程,而必须首先去应诉。
也就是说,自决定作出后的6个月内,被征收房屋、土地是不会被“依法强制执行”的,这就为被征收人的权利救济赢得了最后的宝贵时间。
相较于有着上述明确限制条件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村民自治”性质拆迁中的帮拆、助拆才是真的可怕。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你的房屋还会不会健在,守不守房事实上区别不大。
那么,被拆迁人在得知自己遭遇的项目属于要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后,又该特别注意做些什么呢?在明律师提示大家3点:
其一,有意识地去收集、查阅涉案项目的所有公告、公示、补偿安置方案等书面材料,全面了解重要的时间节点和权利救济途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意味着涉案项目的严谨性、规范性,不会是村委会几个人一研究就发了材料的。故此,我们一定要掌握全部书面材料,请专业律师或者法律专业人士帮助梳理分析,确定自己的补偿预期和有需要情况下的权利救济思路。
其二,积极行使提出意见、要求听证、提出异议、选定评估机构、参与实地查勘和调查登记、对初步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和专家委员会鉴定等复议、诉讼之外的权利。很多被征收人自学了半天法律,就记住了一个“复议、诉讼”,这是好事情,但还远远不够。
大家千万不要指望着针对房屋征收决定、征地批复、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样的关键性文件的“一锤子买卖”式的复议诉讼来解决问题,这些是一定要抓的,但功夫却要下在这些以外的其他细节上。
其三,一定不要错过最终的救济期限!个案中确有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才扭转局面的例子,但这是少之又少的低概率事件。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或者拆迁行政裁决就是我们最后的权利救济机会了,闭着眼、咬着牙也要在法定期限内诉下去,才会保有提升补偿安置利益的可能性。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拒不配合”,对于被征收人而言,“配合”并不单纯指同意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更可扩展为“积极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救济权利,寻求补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只要补偿纠纷及时得到了解决,被征收人都是愿意配合征收项目推进和搬迁腾房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征拆双方恰恰在这句话上找寻到了平衡点与共同目标。这样一想,你还会为了“不签字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寝食难安吗?(王小明/文)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