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收是要钱还是要房,这个问题我们放一放,先看一下这则消息。
日前,沂蒙清风发布公告称,某县某街道原党总支书记门某平因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拆迁补偿款,因此被开除党籍。
此消息在众多吃瓜群众中激起千层浪,有的鼓掌称赞连连叫好,有的大骂门某平的贪腐行为。
看似,该则公告为这件贪污数额巨大的案件画上了句号。但许多事情的句号不是那么好“画”的,在日常生活中,类似的行为时有发生。
去年年初,某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谢某锋在担任某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与他人共贪污征地补偿款1.16亿余元。
单纯地说数字,读者可能没有太多概念。
算一笔小账。
根据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7131元。而1.16亿相当于6771位农村居民全年的收入;再以每家4口人计算,1.16亿相当1693户农村居民的全年可支配收入。
行笔至此,小编内心是一片凄凉,这需要搬砖多少年!!!
可见,在利益面前,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这种贪腐行为一点也不为过。
二
事实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是征收方就征收行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金额总称(简称征收补偿费)。
以《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为例,拆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流程: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土地征收范围;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情况;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随后,根据评估情况,结合土地调查情况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补偿安置方案编制;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同时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村、村民小组所在地张贴。如果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需组织听证会;
(七)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乡镇政府等其他单位与拟征地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等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九)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有关费用并足额预存。
......
值得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只有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
这也就意味着征收补偿被截胡是发生在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那么,面对“暗箱操作”征地补偿费的行为,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三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如果被征收人知晓自己的征收补偿款已被他人非法领走,那么非法领走征收补偿款的人已经触犯了上述法律。这时,被征收人可选择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线索。
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有这样的规定。即涉及村民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时,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说白了就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
如果村干部私自领走拆迁补偿款,也即是,村干部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对拆迁款进行了“操作”,此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起诉适格主体,拿回应有的征收补偿款。
日复一日,忙忙碌碌也不过是为了几两碎银。在一些事情上,或许讲利益,才是最实际的;但有时一些人为了这碎银几两往往是自掘坟墓,难以自拔。
无论在何种境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能为了一己之利,躲躲藏藏做着一些不光彩的事情。同样,广大被征收人也应该随时擦亮眼睛进行有效监督,遇到上述情况,该亮剑时就亮剑。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
被叫作知名律所,靠的通常三样:只做一个领域、有能核对的胜诉案例、长期保持曝光。
北京做拆迁的所不少,挑起来反倒难。广告说得都差不多,能拉开差距的是五件可核的事。
介绍文案写得再全,也很少讲流程。谁接电话、怎么分案、什么时候能见到人,才是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