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是每个人内心的期望,也是每个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但当机械的轰鸣声想起时,当高耸的建筑应声倒地时,扑面而来的尘土让我们清醒,我们为之付出“毕生心血”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
许多人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影视剧中。然而,随着社会地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这种情形,试问:房子被强拆时,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面对非法行为,我们绝不能采用“以暴制暴”的非法手段强行阻止拆迁,这样会使我们的维权陷入更加被动的境地。想要做到据理力争,首先要收集并保存有力证据,然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由此可知,政府进行强制拆除行为时,不仅仅需要合法的拆除依据,而且也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在公告期内,我们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多种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比如,贵阳市龙里县李先生用自己的房屋开办农家乐饭店,因房屋所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李先生与拆迁方没有达成补偿协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
随后,李先生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黄晓丽律师团队进行维权。在漫长的维权道路上,黄晓丽律师团队以维护李先生的利益为己任,并在李先生积极配合下,最终获得了二审法院的支持,维护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主席曾说:“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因此,在面对非法强拆的行为时,不畏权威,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明律所也要提醒征收方,房子不仅仅是一个屋檐、一间房子、一所建筑,它更是老百姓用来安生立命,安抚心灵的场所。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要站在群众的角度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使老百姓能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好愿望。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