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分配的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会被要求拆除吗,已经在农村耕地建住宅会不会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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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合同股权纠纷

李群杰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熟悉全国近二十余省市的征地拆迁法规与政策要求,善于迅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识别关键问题,对大型企业及群体性征收补偿案件纠纷的解决具有丰富经验;能综合运用诉讼、复议、协商等多元策略,成功为众多企业与个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补偿与合法权益,多次实现“以打促谈”“以诉促调”的良好效果。多个承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将分配的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会被要求拆除吗,已经在农村耕地建住宅会不会拆

一、将分配的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会被要求拆除吗

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未经过审批,将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其拆除。

将耕地用作宅基地建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2)对所占用耕地应予以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因此,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对所占用的耕地予以补偿。

(3)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因此,对于未经合法的审批以及缴纳耕地占用税、对占用的耕地予以补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私自在耕地建设住宅的,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要求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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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已经在农村耕地建住宅会不会拆除,宅基地被规划为耕地

内容审核:李群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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