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年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专注行政法领域,师从征地拆迁领域资深律师杨念平,沉稳细心,擅长谈判沟通,对集体土地征收和群体性拆迁案件有丰富经验。
土地确权多出部分收费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依据地方政府合法制定的相关政策收费,可能具有合法性。部分地区因土地测量技术提升等,会出现土地实测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不符的情况。政府为了规范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经过合法程序制定收费政策,对超出部分进行收费,这种情况下收费是合法的。比如一些地方考虑到多占土地使用会增加公共资源的负担,为平衡各方利益而出台收费措施。
但如果没有合法的政策依据,相关部门自行决定对土地确权多出部分收费,则不合法。土地确权是为了明确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应成为不合理收费的手段。农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收费方出示收费依据和标准。若对方无法提供,农民有权拒绝缴费,并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等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判断土地确权多出部分收费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有合法政策依据。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收费合理吗?
●土地确权多出的地收费
●土地确权多的土地收费合法吗?
●确权多的土地收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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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应不应交钱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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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之后多余的土地收费有文件吗
●土地确权地多还收费吗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应不应交钱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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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应该收费吗,土地确权多的土地收费合法吗?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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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