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咨询
翁碧霞律师

翁碧霞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业务(征地拆迁) 争议解决业务 常法业务

执业至今办理了上千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

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在2021年公布实施了新的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龙湾区(高新区)范围内除经济技术开发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都将按照本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涉及到到房屋之外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政策文件标准补偿。

依据《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温龙政发〔2021〕25号政策文件规定: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总额=房屋价值补偿(合法房屋建筑价值+房屋占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装修补偿)+货币补偿奖励。

ps: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之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

(一)选择“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住宅用房比准价,结合被征收住宅用房的面积、区位、层次、朝向、成新等因素及其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评估确定。

(二)选择“合法房屋基底面积一至三倍确定安置面积”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住宅用房比准价,结合被征收住宅用房的面积、区位、层次、朝向、成新等因素及其装饰装修和附属物,以及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的货币补偿金额评估确定。

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的货币补偿单价,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住宅用房比准价减去政策内增购价评估确定,最低保底为每平方米300元。

货币补偿奖励

按期签约奖励=房屋建筑价值(含装饰装修补偿,不含附属物补偿和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12%;

按期交房奖励=房屋建筑价值(含装饰装修补偿,不含附属物补偿和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3%;

购房补助= 货币补偿总额(合法房屋建筑价值、装饰装修、附属物补偿、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货币补偿奖励)×10%。

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不小于拆迁房屋合法面积,结算差价。

(一)“合法面积”安置:拆迁房屋合法面积1∶1相等面积确定应安置房面积,结算差价。

(二)“一三落地”安置:拆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三倍确定应安置建筑面积,相等面积部分结算差价,超出部分按政策内增购价计算。

(三)“三五底顶”安置:按照《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人均保底安置人口审定办法(试行)》(温龙委办发〔2017〕5号)文件执行。

房屋(旧房)重置价:根据《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温征评专〔2018〕1号)执行。国有划拨性质安置房(新房):建安成本价3300—3800元\u002F平方米,政策内增购价5500—5700元\u002F平方米。

产权调换奖励

按期签约奖励=合法房屋面积×1000—1200元\u002F平方米。

按期交房奖励=合法房屋面积×300元\u002F平方米。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住房保障政策\n\n\n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临时安置费(产权调换)=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费标准×过渡期限(搬迁之月起至调换房屋交付后六个月);

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费标准×六个月。

ps:超过过渡期限未交屋的,根据最新标准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搬迁费标准

搬迁费=合法房屋建筑面积×搬迁标准×搬迁次数;不低于1000元。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移装固定设施补助

独立报装水表950元\u002F只。

电表单相为210元\u002F只,三相为700元\u002F只。

有线电视(凭有线电视站证明)300元\u002F户。

电话(凭报停或移机证明)108元\u002F台。

宽带网络108元\u002F台。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政策文件规定: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类区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区灵昆街道行政区域):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土地补偿费3.6万元\u002F亩;安置补助费5.4万元\u002F亩。

二类区片(洞头区(除灵昆街道外)行政区域):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费2.2万元\u002F亩;安置补助费3.7万元\u002F亩;林地、未利用地征收土地补偿费1.4万元\u002F亩;安置补助费2.2万元\u002F亩。

二、温岭市拆迁补偿标准

以下是针对“在国家出台的政策里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来确定温州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条

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土地的补

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

和安置。

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辖区

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做好辖区内征

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调查、政策处理、批后实施和房屋补

偿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

监督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前

的培训工作,帮助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资金的收支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

活保障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农业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的监督管理和有关纠

纷的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的管理和监督

工作。

林业、水利、规划、民政、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按

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征地事务机构承担征地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通过货币补偿、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基

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途径,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实行补偿和

安置。

第六条

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应当协助

做好征地工作,足额缴纳征地补偿等费用。

第七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召

开征地村民(代表)会议,将征地情况告知被征地农户,做好征

地补偿费的分配、

发放,

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对象。

●温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温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温州市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农村房子拆迁补偿多少一平方

●宅基地拆迁补偿

三、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

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明细及被征收人补偿范围的主旨。

包括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划分、补偿构成比例等内容;

被征收人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设施损失、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明确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方案、禁止行为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1、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

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官方文件。

2、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

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浙江温州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为不低于5.4万元/亩,具体标准和地区划分请参考官方文件。

被征收人的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市、县级政府会优先提供住房保障。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明确征收目的、范围、实施单位、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四、2023年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详细规定

本段内容讲述了房屋征收的补偿方案和方式,其中拆房补偿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包括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和奖励费,而产权置换则是指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

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包括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用和积极拆迁企业的奖励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被征收人必须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

如果经验收合格,市或区人民政府将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也将对被征收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一、拆房补偿有下列两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

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比如你周边商品房市场售价10000元/平,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参照,对比征收方给的补偿单价是否合理。

2.产权置换:

即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

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0平米,征收方应提供不低于3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予以置换。

二、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主要包括:

1、对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对于因为拆迁造成的企业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对积极拆迁的企业制定奖励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结语

被征收人应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否则将失去获得补偿的机会。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以保证合理性。

产权置换则可提供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的安置房。

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包括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用和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温州市拆迁补偿政策详解

本段内容讲述了房屋征收的补偿方案和方式,其中拆房补偿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包括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和奖励费,而产权置换则是指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

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包括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用和积极拆迁企业的奖励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被征收人必须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

如果经验收合格,市或区人民政府将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也将对被征收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一、拆房补偿有下列两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

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比如你周边商品房市场售价10000元/平,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参照,对比征收方给的补偿单价是否合理。

2.产权置换:

即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

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0平米,征收方应提供不低于3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予以置换。

二、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主要包括:

1、对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对于因为拆迁造成的企业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对积极拆迁的企业制定奖励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结语

被征收人应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否则将失去获得补偿的机会。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以保证合理性。

产权置换则可提供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的安置房。

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包括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用和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温州拆迁补偿标准

以下是针对“在国家出台的政策里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来确定温州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条

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土地的补

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

和安置。

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辖区

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做好辖区内征

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调查、政策处理、批后实施和房屋补

偿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

监督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前

的培训工作,帮助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资金的收支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

活保障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农业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的监督管理和有关纠

纷的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的管理和监督

工作。

林业、水利、规划、民政、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按

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征地事务机构承担征地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通过货币补偿、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基

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途径,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实行补偿和

安置。

第六条

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应当协助

做好征地工作,足额缴纳征地补偿等费用。

第七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召

开征地村民(代表)会议,将征地情况告知被征地农户,做好征

地补偿费的分配、

发放,

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对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最新

2、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全文

3、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细则

4、温州农村拆迁

5、温州农村拆迁补偿

6、温州村 拆迁

7、温州整村拆迁

8、温州拆迁赔偿方案

9、浙江温州拆迁补偿明细

10、温州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宅基地拆迁补偿,温州市拆迁补偿政策详解

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温州乡村拆迁补偿办法,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温州滨海拆迁补偿标准,2023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28日
温州市房子拆迁,2023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8月28日
温州市三村拆迁补偿,石岚三村拆迁补偿

25年08月28日
温州25户拆迁名单电话,雄安整体拆迁户待遇

25年08月28日
温州市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知识点(行政诉讼律师提供)

25年08月28日
温州房屋拆迁与补偿,温福高铁瓯旭景园拆迁赔偿标准

25年08月28日
温州市农村宅基地补偿,温州市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

25年08月28日
孙志平律师:温州市拆迁户,温峤镇2026年拆迁政策

25年08月28日
外地户口温州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25年08月28日
温州市农房拆迁土地补偿政策,瓯海区拆迁新政策

25年08月28日
浙江省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意见

25年08月28日
浙江拆迁企业赔偿律师,拆迁纠纷律师费大约要多少

25年08月28日
文成二新街要拆迁吗,文成县浙江省文成县还有几户没有拆迁

25年08月28日
浙江省拆迁补偿政策,浙江省拆迁补偿标准2023

25年08月28日
11月10日上午9:00,本所杨在明律师、袁曼曼律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

25年08月28日
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浙冮省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办法

25年08月28日
浙江房屋拆迁补偿2026,浙江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08月28日
浙江省工业土地征收补偿多少一亩,浙江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全文

25年08月28日
浙江省现在拆迁怎么赔,浙江省拆迁补偿标准2023

25年08月28日
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08月28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8月2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8月2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8月2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8月2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8月2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8月2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8月2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8月2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8月2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8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