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补偿方式选择权,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

咨询
吴雨晴律师

吴雨晴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法 房屋拆迁 土地征收

擅长:擅长领域/案件类别 行政征收合法性调查、违法强制拆除维权、征拆安置补偿维权、国家行政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被拆迁人补偿方式选择权,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

一、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

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

二、被拆迁人有哪些权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

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析说明]

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相对于拆迁人和行政管理机关,被拆迁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

具体而言,被拆迁人的下列权利易受到侵犯:

(1)对建设规划和拆迁许可的知情权和申请听证权。

(2)对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权。

(3)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择权。

(4)对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或裁决的申请复议权。

一、房屋搬迁补偿款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内容: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等于合法拥有房产的评估价格加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价格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价款的方式对房屋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估价补偿是拆迁人愿意采取的一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24条、第25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搬迁补偿标准

●拆迁房产权归属问题

●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

●征收后的房屋权属是谁的

●拆迁中被安置人的权益

●拆迁安置优先权最新法律

三、被拆迁人的哪些权利易受忽视

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

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

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被拆迁人的定义

(1)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

(2)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在拆迁行政诉讼法中,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房屋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书等等);

(4)对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利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

(5)对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协议,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

(6)与拆迁人协商,就拆迁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地点、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金额、周转用房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时,有权利申请房屋拆迁主管机关裁决;

(7)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主管机关所作的拆迁裁决不服的,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有权利向在关部门申诉或者申请复议;

(8)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助费;

(9)不服拆迁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的,可以请求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对于拆迁人给予行政处罚;

(11)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12)其他依享有权利。

一、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院落是当事人合法享有的,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16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五、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

(1)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

(2)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在拆迁行政诉讼法中,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房屋拆迁许可证、限期拆迁决定书等等);

(4)对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利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履行其法定职责;

(5)对于拆迁人经协商达成的拆迁协议,有权利申请公证机关给予公证;

(6)与拆迁人协商,就拆迁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地点、拆迁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金额、周转用房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达不成协议时,有权利申请房屋拆迁主管机关裁决;

(7)对于房屋拆迁裁决主管机关所作的拆迁裁决不服的,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有权利向在关部门申诉或者申请复议;

(8)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助费;

(9)不服拆迁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对于拆迁人不依法拆迁的,可以请求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对于拆迁人给予行政处罚;

(11)因拆迁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拆迁协议时,有权利就有关的事宜申请有关部门解决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12)其他依享有权利。

一、城中村拆迁时,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院落是当事人合法享有的,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16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请求》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六、征地拆迁,被拆迁人享有哪些权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

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析说明]

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相对于拆迁人和行政管理机关,被拆迁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

具体而言,被拆迁人的下列权利易受到侵犯:

(1)对建设规划和拆迁许可的知情权和申请听证权。

(2)对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权。

(3)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选择权。

(4)对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或裁决的申请复议权。

一、房屋搬迁补偿款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内容: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等于合法拥有房产的评估价格加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

价格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价款的方式对房屋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估价补偿是拆迁人愿意采取的一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24条、第25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被拆迁人的权利是什么?

2、被拆迁人是如何认定的

3、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4、被拆迁人有权选择什么安置

5、被拆迁人怎么走法律程序

6、拆迁人对被拆除的什么应予补偿

7、被拆迁房屋产权的认定

8、论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利益的法律保护

9、被拆迁人包括哪些人

10、被拆迁人的认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被拆迁人补偿方式选择权,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后的房屋权属是谁的,被拆迁人享有的权利

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被拆迁人补偿方式选择权,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什么样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可以安心的签字,拆迁协议叫什么名字

25年08月31日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没有参与听证,违法吗,拆迁没动静

25年08月31日
被拆迁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临时加盖的房屋是否会被认定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25年08月31日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强制拆迁吗,拆迁办可以强制拆迁吗

25年08月31日
周铭律师:拆迁户与拆迁人的矛盾,跟拆迁方一直谈不拢最后怎么办

25年08月31日
被拆迁人应当知道的协议拆迁阴谋?,拆迁协议有没有法律

25年08月31日
拆迁人最终赔偿,空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

25年08月31日
质疑区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被拆迁人必须掌握的10大拆迁补偿原则,城市、农村通用!

25年08月31日
当被拆迁人遭遇强制拆迁如何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是什么

25年08月31日
被拆迁人拥有拆迁房吗,城市房子拆迁 如果有名下还有其它住宅 还有拆迁安置补偿吗

25年08月31日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方式选择权法律依据,中央关于征地拆迁最新政策文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拆违法律问题解答与实例

25年08月31日
拆迁维权胜诉案例房屋因项目征收评估机构选择权被剥夺确认违法案,

25年08月31日
拆迁维权胜诉案例拆迁征收方剥夺安置地点选择权违法案,拆迁安置选址问题

25年08月31日
拆迁货币和房子,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拆迁货币和房产选择权

25年08月31日
被拆迁人补偿方式选择权,被拆迁人的4个权利,无人可剥夺

25年08月31日
拆迁方案选择权在谁手里,拆迁拿钱还是拿房子

25年08月31日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选择权吗,拆迁人是否可以进行选择补偿方式是什么

25年08月31日
集体土地安置选择权,什么叫政策性搬迁

25年08月31日
重庆企业拆迁,企业是否拥有评估公司选择权,重庆厂房拆迁

25年08月31日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权,民法典规定被拆迁人选择权利

25年08月31日
最新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08月31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08月31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8月31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08月31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08月31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5年08月31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5年08月31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8月31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5年08月31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08月3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