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精准掌握全国各地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近10年来的执业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和征收拆迁领域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通常来讲,只要土地被占有了15年及以上,到了拆迁的时候,可不一定就能直接拿到补偿款。
这土地的占有情况得和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状况结合起来去判断。
要是这土地是合法的建设用地,并且占有者也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那在拆迁的时候,一般都能依据相关的规定,顺顺利利地获得合理的补偿,像土地补偿啦,还有地上那些附着物的补偿之类的。
可要是土地占有出现了违法的情况,比如说没有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等等,那拆迁补偿可就会受到影响啦,搞不好还可能会被依法给处理,到时候就可能拿不到补偿啦。
所以,要想确定土地占有15年以上在拆迁的时候到底能不能获得补偿,那可得把土地的合法性、相关的手续,还有具体的拆迁政策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清楚喽,这样才能准确地知道自己在拆迁的时候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
土地被非法占有长达15年以上,其拆迁补偿是否合法需具体分析。非法占有土地本身是违法行为,该占有状态并不受法律保护。
从拆迁补偿角度,如果非法占有人并非土地合法权益人,比如没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利凭证,通常不应获得基于土地权益的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一般是给予土地的合法权利人,旨在弥补其因拆迁导致的权益损失。
但如果在非法占有期间,占有人对土地上有合法添附,比如经合法审批建造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对于这部分合法添附所产生的价值,在拆迁时可能依法获得相应补偿。总之,非法占有人不能因非法占有行为当然取得拆迁补偿,要依据具体权益状况及法律规定判定补偿的合法性。
土地占有超15年在拆迁补偿方面的法律依据如下: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若属合法占有,如通过合法的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使已达15年,拆迁时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获得补偿。对于因承包等合法方式使用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安置单位或个人。
若属非法占有,如未经审批私自占用土地,通常无法获得基于土地占有权益的拆迁补偿。但地上合法建造的建筑物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能获得相应的建筑价值补偿。补偿具体标准依当地拆迁政策及评估确定。
●土地使用15年就合法么
●2015年占地补偿标准
●土地已使用过15年
●政府征地超过15年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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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占用20年时效,土地已使用过15年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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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