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拆迁安置合同是被拆迁房屋屋主和拆迁人之间签订的。但是,实际中,拆迁人在找拆迁房屋屋主签合同的时候,房屋屋主不在,为了能够尽快解决合同问题,拆迁人就找屋主的亲戚或是邻居签名。
实际中,所谓的拆迁安置合同只要不是房屋产权人签订的,通常都是无效的,除非就是事后得到房屋产权人的追认。房屋是房屋产权人的私有财产,其他人签的话就是无权处分。
所以,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合同上没有你的签名的话,那么即使他想主张拆迁房屋的权利,那么也是不可以的。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经常有人亲戚或是邻居是替屋主看管房屋的,那么即使他们本身有管理权,但是代签拆迁安置合同其实就是超越他们看关房子的权限,因此,这份拆迁安置合同可能就会变成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等到真正的屋主出现,并追认了这份合同,那么,合同才是有效的。
因此,如果你是叫你家亲戚或者邻居看管房屋的话,那么这份拆迁安置合同照样得得到你的认可才是有效的。要是对方依旧没有取得你的同意,就执行了合同条款,造成你损失的话,如果是开发商,那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不管是上面哪种情况,所谓已签的拆迁安置合同在现在就是还没得到法律效力的,所以,拆迁人要是想要动你家房子的话,你都可以去法院告。
当然,要是对方是政府什么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先走走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你要申请行政复议的话,就是要交申请书或是口头直接跟拆迁人的上一级机关申请,接着就等着对方受理给结果。
不过,在拆迁安置合同中一般涉及补偿款什么的,要不是你亲自签合同,那么你都将受到损失。如果损失较大,走诉讼途径维权的话,那么建议就是找个专业律师参加诉讼。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拆迁安置合同不是屋主签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拆迁协议和安置协议不是一个人名怎么办
●拆迁协议不是房主本人签字,但是打了拆迁款给本人
●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的有法律效果么
●拆迁安置房与合同不一致
●拆迁安置协议书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拆迁不是房主签字有效吗
●拆迁协议上不是本人签字
●拆迁安置协议一般谁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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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不是自己名字怎么办,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的有法律效果么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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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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