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一户一宅”原则下,若有多出的宅基地,处理方式如下:
符合分户条件:经批准分户建房的,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且面积标准的,可确权登记,原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面积超标准:超占面积的宅基地,按不同时期规定处理。比如,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超占的不处理;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按规定补办手续后确权;实施后超占的,符合规划按规定缴费后确权,不符合规划的退还村集体。
继承房屋:因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按规定登记,房屋存续期间可使用,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自愿退出:可自愿将多余宅基地退还村集体,村集体给予一定补偿,补偿标准各地不一。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对于一户多宅多出的宅基地,有以下常见处理方式:
合法原因导致的一户多宅,如通过继承房屋而拥有多块宅基地,可继续使用,能进行确权登记。
经村集体同意,可将多出的宅基地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转让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若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可按当地政策处理,如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保留,超出部分有偿使用。
对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导致的一户多宅,村集体有权收回多出的宅基地;若地上有房屋,可能会责令限期拆除。
一户一宅下多出来的宅基地是否会被依法收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因合法继承房屋导致拥有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多出来的宅基地可继续使用,不会被收回,遵循“地随房走”原则。
若通过买卖、赠与等合法途径取得其他宅基地,且经过合法审批等程序,一般也不会被轻易收回。
但要是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住宅导致的“一户多宅”,属于违法占地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此时多出来的宅基地可能被依法收回。
●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理
●一户一宅多余的宅基地怎么办
●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罚款
●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可以给孩子吗
●一户多宅基地怎么处理2020
●一户多处宅基地怎么办?
●一户一宅多出来的房屋怎么办
●一户多宅基地怎么安置补偿
●农村一户一宅多出来的怎么办
●一户多处宅基地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一户多处宅基地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一户多宅基地政策2021年,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罚款内容审核:赵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