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失安置人数是否属于重大条款缺失,最高法判例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否对征地拆迁行为起诉?

咨询
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失安置人数是否属于重大条款缺失,最高法判例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否对征地拆迁行为起诉?

一、最高法判例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否对征地拆迁行为起诉?

最高法判例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否对征地拆迁行为起诉?

二、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属行政诉讼

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之后被拆迁人仍然可以起诉征地拆迁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是对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偿事项,拆迁人可以按照协议向拆迁部门索要相应补偿,该协议的签订并不能限制被拆迁人向法院起诉。

一、拆迁安置对象是哪些?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

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二、拆迁款迟迟不给怎么处理

拆迁款迟迟不给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迁人予以补信和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被拆之后,那么被拆迁人需要在6个月之内提起诉讼,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补偿利益。

反之,如果超过起诉期间,就很难提起行政诉讼,对自身非常不利。

但征地拆迁后未获补偿,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不受起诉期限影响。

所以,拆迁人一旦未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支付拆迁款,被拆迁人要及时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民法典拆迁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有什么不同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没有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就不能起诉征地拆迁行为了吗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的规定,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是属于行政纠纷,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是行政行为,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异议,其诉讼种类属于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诉讼吗

法律分析:

是行政行为,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异议,其诉讼种类属于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纠纷吗

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之后被拆迁人仍然可以起诉征地拆迁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是对被拆迁人的安置补偿事项,拆迁人可以按照协议向拆迁部门索要相应补偿,该协议的签订并不能限制被拆迁人向法院起诉。

一、拆迁安置对象是哪些?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

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二、拆迁款迟迟不给怎么处理

拆迁款迟迟不给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迁人予以补信和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被拆之后,那么被拆迁人需要在6个月之内提起诉讼,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补偿利益。

反之,如果超过起诉期间,就很难提起行政诉讼,对自身非常不利。

但征地拆迁后未获补偿,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不受起诉期限影响。

所以,拆迁人一旦未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支付拆迁款,被拆迁人要及时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民法典拆迁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有什么不同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没有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地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案例

2、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

3、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4、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

5、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

6、征地中安置补偿费怎么处置?

7、确认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8、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9、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内容

10、征地补偿人员安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失安置人数是否属于重大条款缺失,最高法判例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否对征地拆迁行为起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失安置人数是否属于重大条款缺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诉讼吗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失安置人数是否属于重大条款缺失,最高法判例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集体土地租赁管理缺失,关于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租赁管理和租金使用的相关政策

25年09月04日
拆迁房 房产证 缺失,拆迁房屋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赔偿区别

25年09月04日
拆迁依据文件 缺失,违建拆迁程序缺失导致当事人财产损失,可以争取赔偿吗?

25年09月04日
拆迁评估报告缺失,拆迁评估报告遗失怎么办

25年09月04日
拆迁第三方管理缺失赔偿,出租屋顶给光伏公司发电 屋主会承担那些风险,拆迁第三方评估

25年09月04日
青岛厂房拆迁补偿,统一标准缺失下的企业权益保障路径,青岛市企业拆迁营业补偿

25年09月04日
养殖场被拆迁应对策略及拆迁合同缺失处理办法,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09月04日
诚信房屋拆迁承办,最高法指导案例第56号:应对诉讼诚信缺失者苛责

25年09月04日
温州拆迁安置地缺失怎么办法律视角下的权益救济与实操指南,温州拆迁房

25年09月04日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缺失安置人数是否属于重大条款缺失,最高法判例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还能否对征地拆迁行为起诉?

25年09月04日
拆迁户补偿安置房标准1比1.4,拆迁户补偿安置房标准

25年09月04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怎么写

25年09月04日
崇明大道拆迁房屋补偿,崇明拆迁补偿安置房标准

25年09月04日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9月04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怎么办理赔偿2026,安置房拆迁怎么补偿

25年09月04日
国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如何赔偿,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意思

25年09月04日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25年09月04日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办法,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5年09月04日
拆迁后土地补偿如何算,拆迁补偿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25年09月04日
滨州拆迁征收补偿,西塔口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25年09月0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0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0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0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0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0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0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0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0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0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