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对于企业合规、经济纠纷等民事案件,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精准把握委托人实际诉求,结合案件争议焦点,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功底针对性为委托人制定最佳诉讼方案。
工程项目审计所需材料
(一)基建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建设文件;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合同等有关文档;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相关文件;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竣工图;材料费用资料;取费资料;及决算资料。
(二)送审会计报表
建设项目概况表;竣工表;建设项目总表;建设项目明细表;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
(三)审计资料
会计帐薄;营业税申报表;主要供销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实物保管帐;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四)辅助资料
建设方;建设方企业验资资料;内部管理制度;重要;机构设置示意图;报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采用的会计政策说明;现金盘点表(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银行未达帐调节表;固定资产清单;国家审计结论;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声明书。
工程项目审计所需材料和必走流程:
(一)、审前准备工作
1、收集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编制标底等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是工程决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详细地了解。
2、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
3、了解决算包括的范围。根据决算编制说明,了解决算包括的工程内容。例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以及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4、弄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任何单位估价表或预算定额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性质,收集熟悉相应的单价、定额资料。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程序及相关要求
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点时间可安排在即将正式开工前。
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3、对中标合同价进行控制,不允许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设计、增项、减项、扩大工程造价;对工程用料,隐蔽工程进行质量和数量监控,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所有隐蔽工程除应有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签字外,还必须有跟踪审计人员签字。
4、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对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核定,开具核定单。
5、审计组应根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组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及时确定审计结果:
(1)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形象进度,及时报送"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予以审计。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基本结束";
(2)采用"中标价包干,设计变更、额外工作量签证按实调整"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每月将已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工作量编制"变更部分结算",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3)采用"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对已完成的形象进度上报"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经审计后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
(4)对于在建工程其他费用的审计,亦应本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审计,并按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
6、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内容
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审计质量高低的问题,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
工程项目审计的模板
(一)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单项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组织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进行的审计。
(二)工程项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计:
1、投资项目前期审计;
2、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
3、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审计;
4、投资完成审计;
5、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6、投资效益审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修订)》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五)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六)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执行年度预算情况;
(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审计法第十七条所称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
(二)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作出的审计评价;
(三)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机关依法采取的措施;
(四)审计机关提出的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五)本级人民政府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审计署对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向国务院总理提出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包括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
法律分析:
需要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隐蔽工程签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令和财务制度、企业的经营方针、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审核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
2、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标底;
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文件等;
4、承包方的投标文件;
(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等)
(二)工程管理过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
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
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三)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2、工程竣工资料;
(四)工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二、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
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量部分编制:
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
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
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由详细的技术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位、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4、竣工图:
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相关人员签字。
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不予考虑;
对未在竣工图纸上反映的事实变更,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做出调整。
招标时使用的施工图纸应有发包人认可。
5、竣工资料:
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
具体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
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
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要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6、图纸会审记录:
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7、设计变更单:
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
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8、工程洽谈商记录:
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再每一页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9、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再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码。
1、基建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建设文件;
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合同等有关文档;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相关文件;
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竣工图;
材料费用资料;
取费资料及决算资料。
2、送审会计报表
建设项目概况表;
竣工表;
建设项目总表;
建设项目明细表;
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
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
3、审计资料
会计账簿;
营业税申报表;
主要供销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
实物保管帐;
设备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4、辅助资料
建设方企业验资资料;
内部管理制度;
重要机构设置示意图;
报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
采用的会计政策说明;
现金盘点表(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
银行未达帐调节表;
固定资产清单;
国家审计结论;
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声明书。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
(一)、包含的范围不同
1、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
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2、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二)、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三)、二者的目标不同
1、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2、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四)、主体不同
1、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
2、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五)、依据法规不同
1、工程结算:
目前,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2、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1、基建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建设文件;
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合同等有关文档;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相关文件;
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
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竣工图;
材料费用资料;
取费资料及决算资料。
2、送审会计报表
建设项目概况表;
竣工表;
建设项目总表;
建设项目明细表;
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
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
3、审计资料
会计账簿;
营业税申报表;
主要供销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
实物保管帐;
设备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4、辅助资料
建设方企业验资资料;
内部管理制度;
重要机构设置示意图;
报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
采用的会计政策说明;
现金盘点表(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
银行未达帐调节表;
固定资产清单;
国家审计结论;
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声明书。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区别
(一)、包含的范围不同
1、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
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2、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二)、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三)、二者的目标不同
1、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2、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四)、主体不同
1、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
2、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
(五)、依据法规不同
1、工程结算:
目前,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2、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
需要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隐蔽工程签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令和财务制度、企业的经营方针、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审核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拆迁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2、拆迁项目决算审计方案
3、拆迁项目决算审计内容
4、拆迁工程如何审计
5、拆迁资金审计
6、政府拆迁审计
7、拆迁审计收费标准
8、拆迁安置审计
9、拆迁的审计哪个单位做
10、拆迁全过程审计实施方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项目决算审计,工程项目财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项目决算审计,建筑工程审计需要哪些材料
内容审核:刘清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