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咨询
李雪莲律师

李雪莲律师

督导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民商事纠纷

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具体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额度管理;第三章、支付管理;第四章、结算管理;第五章、使用监管;第六章、附则。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使用征地拆迁资金,结合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包括补偿安置费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税费等。

第三条(资金来源) 集团自行承担的专项征地拆迁项目,集团负责落实征地拆迁资金来源;集团受托承担征地拆迁的项目,由委托方负责征地拆迁资金来源。

第四条(责任划分) 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仅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或者协调督促的推进主体,项目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章 额度管理

第五条(补偿费用)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以成都市国土局费用测算方案为基础,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机构批准确定;国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国家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确定补偿安置费用。

第六条(工作经费) 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按照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执行。其中:

(一)市政府明确对区(市)县实行包干定额补助方式的专项征地拆迁项目,不再安排工作经费。

(二)受托征地拆迁项目工作经费应在委托方与集团签订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国有城市房屋拆迁根据拆迁工作量和拆迁难度,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

(四)具体承担征地拆迁的区(市)县(含指定的工作主体,下同)工作经费,应在征地拆迁工作协议中明确。

第七条(相关税费) 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支付管理

第八条(预算管理) 征地拆迁资金应按照集团财务预算管理要求,纳入集团财务预算进行管理。分年度实施的,应在总体预算基础上,按照实施进度进行分年度预算和控制。其中:集团公司承担征地拆迁项目纳入集团预算管理;集团所属企业承担的征地拆迁项目纳入所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第九条(审批流程)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和工作经费支付审核审批流程为:

用地保障部经办人→用地保障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用地保障部分管领导→计划财务部分管领导→集团总经理→集团董事长→集团出纳支付。

需由集团缴纳或集团受托缴纳税费,按上述流程办理。

第十条(支付要件) 征地拆迁资金支付原则上应提供如下要件:

(一)集团公司与委托方、区(市)县签署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议(首次拨付附件);

(二)市政府相关文件(首次拨付附件);

(三)市政府明确由市铁路项目建设指挥部进行资金监管的征地拆迁项目应提供市铁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出具的拨款通知;

(四)城市房屋补偿安置清册;

(五)市房管局出具的审核同意支付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凭证;

(六)项目业主委托代缴税费文件。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一条(结算时间) 征地拆迁资金的结算原则上与工程项目同步结算。针对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也可单独结算。征地拆迁费用结算前,征地拆迁支出暂作预支管理。

征地拆迁资金同步结算的,以项目竣工决算时间作为结算时间。单独结算的,在完成征地拆迁报征手续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结算依据) 征地拆迁资金的结算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依据:

(一)国家省市关于该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划拨的各类行政批准文件;

(二)集团与征地拆迁有关各方签订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议等法律性文件。

(三)征地拆迁资金支付凭据。

(四)区(市)县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单位出具的补偿安置费用汇总凭据(含经有关各方认定的补偿安置清册)。

(五)土地移交情况确认资料。

第十三条(结算要求) 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工作由用地保障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和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章 使用监管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 征地拆迁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区(市)县政府及组织实施单位必须按项目分补偿安置费和工作经费设立专户,用于征地拆迁资金的归集。征地拆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审计监管) 征地拆迁资金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国土和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管。集团公司用计财部、用地保障部可视情况对所属企业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使用进行进行财务检查、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解释修订) 本办法由集团计划财务部会同用地保障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征地拆迁资金实施的管理办法是

法律分析:

为规范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使用征地拆迁资金,结合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

包括补偿安置费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税费等。

集团自行承担的专项征地拆迁项目,集团负责落实征地拆迁资金来源;集团受托承担征地拆迁的项目,由委托方负责征地拆迁资金来源。

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仅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或者协调督促的推进主体,项目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法律依据: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使用征地拆迁资金,结合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

包括补偿安置费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税费等。

第三条 集团自行承担的专项征地拆迁项目,集团负责落实征地拆迁资金来源;集团受托承担征地拆迁的项目,由委托方负责征地拆迁资金来源。

第四条 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仅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或者协调督促的推进主体,项目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以成都市国土局费用测算方案为基础,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机构批准确定;国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国家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确定补偿安置费用。

第八条 征地拆迁资金应按照集团财务预算管理要求,纳入集团财务预算进行管理。

分年度实施的,应在总体预算基础上,按照实施进度进行分年度预算和控制。

其中:

集团公司承担征地拆迁项目纳入集团预算管理;集团所属企业承担的征地拆迁项目纳入所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三、征地拆迁资金实施的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征收国有土地按耕地类土地300元/亩,征收非耕地类土地200元/亩的标准核定征收工作经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法律分析:

征地管理费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简称土地管理部门)接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 第四条 征地包干的三种形式:

(一)全包方式,即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服务机构,采取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的三包方式,负责征地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征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测算后、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征地服务机构按规定期限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

(二)半包方式,即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只包工作、包时间、不包费用的方式,负责征地的全部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土地交用地单位,征地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由用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三)单包方式,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服务机构,采取只包工作,不包费用和期限的方式,代表征地单位负责对拟证用的土地勘察、登记,做好征地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制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办理用地手续等事宜。

五、征地拆迁费用的支付与管理

法律分析:

征地管理费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简称土地管理部门)接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 第四条 征地包干的三种形式:

(一)全包方式,即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服务机构,采取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的三包方式,负责征地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征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经测算后、由用地单位一次交付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征地服务机构按规定期限将土地交付用地单位。

(二)半包方式,即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机构、采取只包工作、包时间、不包费用的方式,负责征地的全部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土地交用地单位,征地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由用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三)单包方式,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属的征地服务机构,采取只包工作,不包费用和期限的方式,代表征地单位负责对拟证用的土地勘察、登记,做好征地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制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办理用地手续等事宜。

六、征地拆迁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

为规范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使用征地拆迁资金,结合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

包括补偿安置费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税费等。

集团自行承担的专项征地拆迁项目,集团负责落实征地拆迁资金来源;集团受托承担征地拆迁的项目,由委托方负责征地拆迁资金来源。

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仅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或者协调督促的推进主体,项目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法律依据: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确保依法合规使用征地拆迁资金,结合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

包括补偿安置费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和税费等。

第三条 集团自行承担的专项征地拆迁项目,集团负责落实征地拆迁资金来源;集团受托承担征地拆迁的项目,由委托方负责征地拆迁资金来源。

第四条 集团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仅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或者协调督促的推进主体,项目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五条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以成都市国土局费用测算方案为基础,经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机构批准确定;国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国家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确定补偿安置费用。

第八条 征地拆迁资金应按照集团财务预算管理要求,纳入集团财务预算进行管理。

分年度实施的,应在总体预算基础上,按照实施进度进行分年度预算和控制。

其中:

集团公司承担征地拆迁项目纳入集团预算管理;集团所属企业承担的征地拆迁项目纳入所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报告

2、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内容

3、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意见

4、拆迁补偿审计要点

5、拆迁补偿审计怎么开展工作

6、拆迁补偿审计服务收费

7、拆迁款审计

8、拆迁补偿款核算

9、征地拆迁补偿审计报告

10、拆迁审计收费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征地拆迁费用的支付与管理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什么是拆迁房的决算单,住房与房屋建设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25年09月05日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决算审计报告,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

25年09月05日
竣工决算中征地拆迁资料包括哪些,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25年09月05日
房屋拆迁决算表,安置房项目财务决算方案

25年09月05日
拆迁房的决算单,政府保障房项目管理费用的比例标准

25年09月05日
拆迁项目决算审计,工程项目财审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5年09月05日
拆迁房办证二次决算,房产税按照房产取得时间按房产证时间还是竣工决算时间计算

25年09月05日
拆迁房二次决算材料,房屋以达到使用状态 未办理竣工决算 房产原值怎么确定的法条

25年09月05日
房屋拆迁预算决算,拆迁办决算单要补钱吗

25年09月05日
拆迁房的办证决算单,政府划拨建设拆迁安置房需要土增清算吗

25年09月05日
户口不在农村有房屋拆迁补偿吗,户口没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能赔偿吗

25年09月05日
营山农村房屋拆迁标准,营山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25年09月05日
房屋拆迁合同撤销,征地房屋拆迁合同是否能撤销

25年09月05日
无证有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5日
周潭老洲拆迁补偿标准2025,铜陵农村房屋拆迁的价格是多少

25年09月05日
面临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5年09月05日
盐城2018年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盐城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5日
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评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09月05日
信合成房屋拆迁,农村房屋翻新政策规定

25年09月05日
汇总:拆除房屋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25年09月05日
最新新闻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怎么办?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25年09月05日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意味着什么?

补偿决定是政府单方定价,也是最该起诉的靶子:60日内可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逾期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查评估、面积与程序链三处。

25年09月05日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可在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拆违程序即合法化;先核三件事:谁发的、认定事实对不对、有没有告知陈述申辩权。

25年09月05日
强拆队进门时,能动手拦吗?会不会被抓?

不建议肢体阻拦,正确做法是全程录像取证;暴力抗拆可能被以阻碍执行公务拘留甚至涉刑,稳妥姿势是“人先撤、证留下、事再算”。

25年09月05日
总听说司法强拆,合法的强拆到底长什么样?

合法的强制拆除只有一条路径:政府申请、法院审查裁定、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动手拆房违法;核三个有没有:补偿决定、期限届满、法院裁定。

25年09月05日
房子已经被强拆了,接下来 60 天该做什么?

按顺序做三件事:一周内固定现场与权属证据、一个月内通过信息公开查清实施主体、在60日复议期或6个月起诉期内启动程序。

25年09月05日
房子被强拆时报警有用吗?警察不管怎么办?

报警的真正价值是留下带时间的官方记录,用以证明强拆时间与实施主体;接警后不出警、不处理的不作为,本身可以复议、可以诉讼。

25年09月05日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免费咨询给的是方向判断:走复议还是诉讼、期限还剩多少、材料缺什么;逐字核对评估报告与审查征收程序合法性,属于委托后的深度工作。

25年09月05日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12348热线咨询不受事项限制,拆迁问题可以打;但法律援助的法定事项是列举制,九类里不含征收补偿纠纷,多数地区仍需自行委托律师。

25年09月05日
怎么核实自称是律所工作人员的人?

三步核实:司法部平台查执业信息、要律所固话回拨核实、律师费必须进律所账户;要求转个人微信或支付宝的,一票否决。

25年09月0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