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娴熟掌握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擅长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类型包括住宅拆迁、商铺拆迁、企业拆迁、营业用房拆迁、违建拆除、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集体维权大型诉讼及土地征收、拆迁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辩护等。
征地款收入的分摊计算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具体分摊方式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的分摊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这是基于集体土地的共有性质,因此补偿费应在所有成员间进行公平分配。
二、安置补助费的分摊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这是因为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因征地而失去土地,应得到相应的安置补助。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分摊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以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征地款收入的分摊计算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分配过程应公开透明,避免出现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分配行为。
法律分析:
土地征用费等分摊率是土地征用费、场地平整费、勘察设计费等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
这些费用应同有关工程建成投产交付使用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但因这些费用是以整个建设项目为总体发生的,故应在建设项目中各个单项工程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征地补偿款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如何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费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如何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补偿费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如何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
土地征用费等分摊率是土地征用费、场地平整费、勘察设计费等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投资。
这些费用应同有关工程建成投产交付使用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但因这些费用是以整个建设项目为总体发生的,故应在建设项目中各个单项工程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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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算什么收入怎么分摊,农村土地征收款怎样分配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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