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征地拆迁业务,能够独立谈案、承办案件;擅长非诉业务,熟知新三板挂牌、信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事宜;
违法扩建行为不能有权获得相关拆迁补偿。
一、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只有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会给予补偿。而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二、违法建筑的认定
违法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以及通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三、拆迁补偿原则
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应遵循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原则、等价交换原则以及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然而,这些原则并不适用于违法建筑。因为违法建筑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所以无法按照合法建筑的标准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违法扩建行为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产生的建筑物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因此在拆迁时无法获得相关补偿。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违法的建筑是未经批准而兴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是属于违建,但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如果房子总面积不超过当地标准,且新建部分不妨碍通行、市容环境及其它公共服务(如电线、光纤、地下管线等)则不属于违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违法建筑能获得补偿吗?
违法建筑一般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也就是指没有依法建造,不经允许擅自建造,或者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的建筑。
违法建筑大致有以下几种,违反对话的,非法用地的,违法施工的。
生活中常见的违法建筑有:
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此可知,违法建筑是不能得到房屋征收补偿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能否获得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一、违法建筑能获得补偿吗?
违法建筑一般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也就是指没有依法建造,不经允许擅自建造,或者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的建筑。
违法建筑大致有以下几种,违反对话的,非法用地的,违法施工的。
生活中常见的违法建筑有:
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此可知,违法建筑是不能得到房屋征收补偿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能否获得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违法的建筑是未经批准而兴建的,不受法律的保护。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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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邓青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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