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挣的钱算贪污吗,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截留、贪污、侵占怎么办?五个办法可以帮助你

咨询
冯超律师

冯超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刑事辩护

专攻行政复议诉讼,主要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不动产确权、土地征收及拆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为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提供涉行政证据收集、处理等法律服务;为企业上市,融资、日常管理中涉及行政管理领域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征地补偿挣的钱算贪污吗,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截留、贪污、侵占怎么办?五个办法可以帮助你

一、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截留、贪污、侵占怎么办?五个办法可以帮助你

土地征收涉及巨大的利益,所以有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通过会在征地拆迁中谎报房屋面积、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土地真实情况,而有的村委会或是其他相关的拆迁工作人员也会利于自身的优势,谋取不当得利,擅自截留土地征收补偿款等。

李某某在河北某地承包了土地,后来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承包地被征收了。可是在土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村委会却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欺骗、胁迫的方式要求某某等人接受“以租代征、重新分地”的补偿安置方案。

对于村委会的这种做法,李某某觉得很不合理,所以并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因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李某某便遭到了村委会的逼签,不堪烦扰的李某某,随后委托了律师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李某某所在地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李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律师随即指导李某某向相关部门递交了《请求履行审计职责申请书》,请求对相关部门管理发放铁路征地补偿款专项财政资金一事进行审计。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相关部门在收到上述申请书之后,一直没有做出任何的答复。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行为,律师决定指导李某某申请行政复议,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其实,在土地征收中,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截留征地补偿款是时有发生的事儿,但是村委会或是相关人员那些自作聪明的做法其实是害了自己,更是不合法的行为,同时呢,村委会的这种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咱普普通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实践征收中,如果相关人员擅自截留征地补偿,分摊赃物等,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集体土地征收或是其他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果有人擅自挪用、贪污、截留相关的补偿费用,那么一旦情节严重,构成刑事责任,那么就有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

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老百姓遇到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截留、侵占、挪用,私吞的情况时要怎么办呢?以下五种方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

如果村委会没有及时发放征地补偿款,没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那么老百姓可以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自己遇到的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侵害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在收到反馈后,相关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二是直接举报

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老百姓也可以直接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或是中纪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如果在征地拆迁中有人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被征收人是可以进行举报的,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举报核实、处理。所以,大家要是遇到违法行为,在反映无果后,就直接打电话。

三是信访

信访也是法律赋予我们大家的一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实践中,有许多人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时,都热衷于去信访。不过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一点,信访不同于其他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信访时间一般都比较地长,从实践中来看,有的人是信访两三年,甚至是十几年都没有解决最根本的问题,最终还错过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间。

而且最主要的是根据新的信访条例中的规定,如果您到的法律问题是可以通过复议或是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的话,那么信访部门通常也会直接引导大家通过相应程序去处理,就算去信访,可能也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因此,律师还是建议,虽然信访是我们大家的权利,但还是尽量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避免吃闭门羹。

四是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征地拆迁补偿款被侵占、截留、私吞,那么我们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针对违法行为或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只有60天,大家要把握好了。

五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遇到违法行为或是补偿款被侵占、截留、私吞时,如果我们在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没有得到处理或是答复,又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那么我们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需要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当然了我们也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向法院起诉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解决行政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大家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让违法行为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补偿款被截留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

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三、怎么起诉公房拆迁纠纷的

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

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

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

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处理公房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三、征地拆迁后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

法律分析:

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举报。

由上级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四、政府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征地补偿截留应当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及时录音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征地补偿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申请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五、土地征用截留如何补偿

征地补偿截留应当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及时录音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征地补偿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申请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六、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

补偿款被截留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

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三、怎么起诉公房拆迁纠纷的

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

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

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

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处理公房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地补偿钱给谁

2、征地补偿谁出钱

3、征地补偿款算什么收入

4、征地补偿款能拿多少

5、征地补偿款政府能扣多少

6、征地补偿款算土地款吗

7、征地补偿款怎么入账

8、征地补偿款谁出

9、征地补偿款是发给村里还是个人

10、征地补偿款进什么科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挣的钱算贪污吗,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截留、贪污、侵占怎么办?五个办法可以帮助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挣的钱算贪污吗,土地征用截留如何补偿

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地补偿挣的钱算贪污吗,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截留、贪污、侵占怎么办?五个办法可以帮助你/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取钱怎么取,拆迁时要的安置房 现在没钱拿房怎么办

25年09月08日
娘家房子拆迁500万,娘家婆家都分到拆迁房合法吗

25年09月08日
农村拆迁的钱怎么领,拆迁款怎么领取流程

25年09月08日
拆迁赔偿款是发给户主吗,房屋拆迁的拆迁款一般给户主是吗

25年09月08日
拆迁安置费谁出的钱,拆迁安置费是按户还是按人头

25年09月08日
拆迁赔偿房子的钱,农村危房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9月08日
辽河区拆迁补偿标准,辽河占地600元一亩的钱还给不给

25年09月08日
拆迁房有个税吗,拆迁卖房子的钱需要交个税吗多少钱

25年09月08日
拆迁征地补偿农保,高铁征地后补偿社保我的农保怎么办

25年09月08日
拆迁房的钱买房离婚后,拆迁房是按照人头分的 离婚了怎么办

25年09月08日
征地补偿为什么这么便宜,征地补偿款为什么不全部给个人

25年09月08日
九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九台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知识

25年09月08日
济宁市征地补偿,济宁市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8日
征地补偿什么时候收,征地补偿时间节点

25年09月08日
申请征地补偿有哪些途径,征地补偿申请书怎么写范文

25年09月08日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找北京农权律师

25年09月08日
2006年征地补偿价格表,2006年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8日
翠屏拆迁补偿标准,宜宾市翠屏区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25年09月08日
国家征地补偿是哪个单位,国家征地有哪些补偿

25年09月08日
农村征地补偿分配政策是什么,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1

25年09月08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9月0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9月0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9月0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9月0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0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0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9月0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9月0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9月0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9月0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