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南通强制拆迁法规与实务操作指南:从条款到维权路径的全面解读
南通强制拆迁案件频发,法律条款的适用与实务操作直接关系被拆迁人权益。本文结合《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南通地方政策,解析法规条款、实务要点与维权路径,为当事人提供操作指南。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务要点:南通通州区某住宅拆迁案中,政府因未提供专户存储证明被法院驳回申请,凸显补偿款专户管理的强制性。
第四十五条明确:“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解析:如东县某企业因拒不交出土地被法院强制执行,企业主因妨碍公务被行政拘留7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需审查补偿决定的合法性,重点包括:
补偿标准是否低于市场价;
是否组织听证;
安置方案是否可行。
南通中院2025年数据显示,因补偿决定明显违法被驳回的案件占比达10%,如海门区某商铺拆迁案,政府因未评估商铺经营损失被判程序违法。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强制拆迁前需对房屋及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包括:
公证人员到场清点物品;
制作财产清单并由双方签字;
物品转移至指定场所并通知被拆迁人领取。
如东县法院2025年判例显示,未公证保全的强制拆迁行为被确认违法,政府需赔偿物品损失25万元。
依据《南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条,补偿款需专户存储,并出具银行证明。实务中,政府若无法提供专户证明,法院将驳回执行申请。
针对补偿协议纠纷,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违约责任。如通州区某开发商逾期支付补偿款,法院判决其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通过街道办、司法所等第三方介入调解,成功率约为30%。调解中需注意:
明确补偿总额及支付方式;
约定临时安置费递增条款;
规定违约责任。
南通强制拆迁领域法律实践表明,法规条款的适用与实务操作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被拆迁人应树立“程序优先、证据为本”的维权理念,综合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手段,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权益最大化。同时,政府也应完善补偿标准、强化程序透明,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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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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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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