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拆迁补偿标准,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咨询

钢城拆迁补偿标准,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一、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

1、莱芜区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莱征补公告〔2023〕1号):拟征收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15个村集体土地,位于正顺路以南、澳门北路以西、吐丝口东路以北、莱城大道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4.6273公顷。

2、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1号):拟征收3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二路以南,G308以北;地块3位于规划纵二路以西,规划路以东,G308以北,国有储备用地以南。

3、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1)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2号):拟征收地块位于坡东村以东,纵一路以西,G308以南,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2)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3号):拟征收4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南车村以西,横二路以南,规划路以北;地块2位于齐家村以东,大刘村以西,规划路以南,G308以北;地块3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齐家村以南,G308以北;地块4位于齐家村以东,规划路以西,大吴村村以南,G308以北。

4、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4号):拟征收8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地块1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规划路以南,横二路以北;地块3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地块4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地块5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地块6位于西车村以东,南车村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地块7位于规划路以东,纵二路以西,南车村以南,甜水村以北;地块8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东车村以南,横一路以北。

5、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5号):拟征收2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地块1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张村以西,小王村以南,济水路以北;地块2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刘村以西,济水路以南,国有储备用地以北。

6、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6号):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大吴村以西、以南,G308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7、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7号):拟征收地块位于南车村以东、以南,纵二路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8、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8号):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南车村以西,西车村以南,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9、钢城区里辛街道石家岭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里辛街道石家岭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1号):拟征收石家岭村土地,位于石家岭村,总面积9.014公顷。

10、钢城区颜庄街道三岔沟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三岔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2号):拟征收三岔沟村土地,位于三岔沟村,总面积7.087公顷。

11、钢城区颜庄街道疃里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疃里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3号):拟征收疃里村土地,位于疃里村,总面积0.3152公顷。

济南市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执行。其中:

1、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2、大吴村、甜水村、齐家村、大刘村、倪家村、西车村、南车村: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3、三岔沟村、石家岭村、疃里村:拟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一、山东济南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021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21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021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21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21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21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021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21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021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21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21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n\n\n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山东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

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

1、莱芜区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莱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15个村集体土地,位于正顺路以南、澳门北路以西、吐丝口东路以北、莱城大道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4.6273公顷。

2、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1号):

拟征收3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二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规划纵二路以西,规划路以东,G308以北,国有储备用地以南。

3、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1)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2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坡东村以东,纵一路以西,G308以南,大吴村以北;

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2)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3号):

拟征收4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南车村以西,横二路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齐家村以东,大刘村以西,规划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齐家村以南,G308以北;

地块4位于齐家村以东,规划路以西,大吴村村以南,G308以北。

4、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4号):

拟征收8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地块1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规划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3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4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5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6位于西车村以东,南车村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7位于规划路以东,纵二路以西,南车村以南,甜水村以北;

地块8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东车村以南,横一路以北。

5、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5号):

拟征收2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地块1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张村以西,小王村以南,济水路以北;

地块2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刘村以西,济水路以南,国有储备用地以北。

6、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6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大吴村以西、以南,G308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7、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7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南车村以东、以南,纵二路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8、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8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南车村以西,西车村以南,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9、钢城区里辛街道石家岭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里辛街道石家岭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石家岭村土地,位于石家岭村,总面积9.014公顷。

10、钢城区颜庄街道三岔沟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三岔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2号):

拟征收三岔沟村土地,位于三岔沟村,总面积7.087公顷。

11、钢城区颜庄街道疃里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疃里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3号):

拟征收疃里村土地,位于疃里村,总面积0.3152公顷。

济南市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执行。

其中:

1、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2、大吴村、甜水村、齐家村、大刘村、倪家村、西车村、南车村:

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3、三岔沟村、石家岭村、疃里村:

拟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一、山东济南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021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21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021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21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21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21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021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21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021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

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

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21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21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

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法律分析:

历城公布22个征收项目,包括东风党校、宋刘片区、七里河烟草地块等多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项目。

历下区公布的则包括千佛山北入口、济南古城片区、东郊饭店等14个。

法律依据:

《关于历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城乡统筹建设加快推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整治提升。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新建续建飞跃大道、凤鸣路南延等道路59条,整治提升道路28万平方米,黄台联络线、济莱高铁、小清河复航及11条市内道路完成征迁,建设62公里“四好农村路”,硬化73个村的通户道路。

加快建设董家、彩石、唐王、港沟四处水质净化厂,唐冶片区供水管网、110千伏凤鸣变电站投入使用,建设振邦大厦等8个公共停车场,新建1077个5G基站,逐渐实现重点需求区域5G网络全覆盖。

二是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土壤、河湖等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污染物指标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四减四增”行动圆满收官,工作评估全市第二。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5.5万户清洁能源替代,空气质量优良率达62%;

完成全福河、韩仓河、巨野河等15条河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小清河、巨野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绿地空间增补工程,全年新增绿化面积约161万平方米,实施“千园之城”建设,全年建成综合型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及小区附属游园等各类公园40处,完成绿化特色道路(街区)21条(处)、绿道建设22.1公里,新造林5650亩,城市环境水平稳步提高。

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造农村厕所1402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达92%;

完成6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环卫设施的升级换代,生活垃圾收运率和主次道路机械化保洁率均达100%。

三是城市更新力度加大。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6个、示范村和社区109个。

实施67.3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31部。

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厕31处。

拆除违建416处,共计面积47.5万平方米,新增违建“零”增长,14个街道全部达到无违建街道标准。

附件:

2021年度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计划表

四、济南历城区今年拆迁计划

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

1、莱芜区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莱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15个村集体土地,位于正顺路以南、澳门北路以西、吐丝口东路以北、莱城大道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4.6273公顷。

2、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1号):

拟征收3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二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规划纵二路以西,规划路以东,G308以北,国有储备用地以南。

3、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1)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2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坡东村以东,纵一路以西,G308以南,大吴村以北;

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2)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3号):

拟征收4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南车村以西,横二路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齐家村以东,大刘村以西,规划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齐家村以南,G308以北;

地块4位于齐家村以东,规划路以西,大吴村村以南,G308以北。

4、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4号):

拟征收8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地块1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规划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3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4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5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6位于西车村以东,南车村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7位于规划路以东,纵二路以西,南车村以南,甜水村以北;

地块8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东车村以南,横一路以北。

5、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5号):

拟征收2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地块1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张村以西,小王村以南,济水路以北;

地块2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刘村以西,济水路以南,国有储备用地以北。

6、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6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大吴村以西、以南,G308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7、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7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南车村以东、以南,纵二路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8、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8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南车村以西,西车村以南,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9、钢城区里辛街道石家岭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里辛街道石家岭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石家岭村土地,位于石家岭村,总面积9.014公顷。

10、钢城区颜庄街道三岔沟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三岔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2号):

拟征收三岔沟村土地,位于三岔沟村,总面积7.087公顷。

11、钢城区颜庄街道疃里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疃里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3号):

拟征收疃里村土地,位于疃里村,总面积0.3152公顷。

济南市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执行。

其中:

1、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2、大吴村、甜水村、齐家村、大刘村、倪家村、西车村、南车村:

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3、三岔沟村、石家岭村、疃里村:

拟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一、山东济南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021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21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021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21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21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21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021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21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021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

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

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21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21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

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些?

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

1、莱芜区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莱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15个村集体土地,位于正顺路以南、澳门北路以西、吐丝口东路以北、莱城大道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4.6273公顷。

2、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1号):

拟征收3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二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规划纵二路以西,规划路以东,G308以北,国有储备用地以南。

3、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1)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2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坡东村以东,纵一路以西,G308以南,大吴村以北;

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2)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3号):

拟征收4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南车村以西,横二路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齐家村以东,大刘村以西,规划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齐家村以南,G308以北;

地块4位于齐家村以东,规划路以西,大吴村村以南,G308以北。

4、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4号):

拟征收8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地块1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规划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3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4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5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6位于西车村以东,南车村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7位于规划路以东,纵二路以西,南车村以南,甜水村以北;

地块8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东车村以南,横一路以北。

5、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5号):

拟征收2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地块1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张村以西,小王村以南,济水路以北;

地块2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刘村以西,济水路以南,国有储备用地以北。

6、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6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大吴村以西、以南,G308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7、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7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南车村以东、以南,纵二路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8、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8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南车村以西,西车村以南,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9、钢城区里辛街道石家岭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里辛街道石家岭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石家岭村土地,位于石家岭村,总面积9.014公顷。

10、钢城区颜庄街道三岔沟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三岔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2号):

拟征收三岔沟村土地,位于三岔沟村,总面积7.087公顷。

11、钢城区颜庄街道疃里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疃里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3号):

拟征收疃里村土地,位于疃里村,总面积0.3152公顷。

济南市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执行。

其中:

1、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2、大吴村、甜水村、齐家村、大刘村、倪家村、西车村、南车村:

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3、三岔沟村、石家岭村、疃里村:

拟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一、山东济南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21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021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21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021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2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21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21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21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021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21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021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

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

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21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21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

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么

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

1、莱芜区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根据《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莱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口镇街道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15个村集体土地,位于正顺路以南、澳门北路以西、吐丝口东路以北、莱城大道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4.6273公顷。

2、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1号):

拟征收3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刘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二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规划纵二路以西,规划路以东,G308以北,国有储备用地以南。

3、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1)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2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坡东村以东,纵一路以西,G308以南,大吴村以北;

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2)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3号):

拟征收4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地块1位于大吴村以东,南车村以西,横二路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齐家村以东,大刘村以西,规划路以南,G308以北;

地块3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齐家村以南,G308以北;

地块4位于齐家村以东,规划路以西,大吴村村以南,G308以北。

4、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4号):

拟征收8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车村。

地块1位于大张路以东,规划路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2位于大张路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规划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3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4位于大吴村以东,国有储备用地以西,南车村以南,大刘村以北;

地块5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

地块6位于西车村以东,南车村以西,大桥长租公寓以南,规划路以北;

地块7位于规划路以东,纵二路以西,南车村以南,甜水村以北;

地块8位于大桥长租公寓以东,规划路以西,东车村以南,横一路以北。

5、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5号):

拟征收2个地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倪家村。

地块1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张村以西,小王村以南,济水路以北;

地块2位于纵三路以东,小刘村以西,济水路以南,国有储备用地以北。

6、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6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大吴村以西、以南,G308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齐家村。

7、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7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南车村以东、以南,纵二路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甜水村。

8、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3〕8号):

拟征收地块位于大张路以东,南车村以西,西车村以南,大吴村以北,涉及天桥区大桥街道西车村。

9、钢城区里辛街道石家岭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里辛街道石家岭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1号):

拟征收石家岭村土地,位于石家岭村,总面积9.014公顷。

10、钢城区颜庄街道三岔沟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三岔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2号):

拟征收三岔沟村土地,位于三岔沟村,总面积7.087公顷。

11、钢城区颜庄街道疃里村

根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颜庄街道疃里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钢城征补公告〔2023〕3号):

拟征收疃里村土地,位于疃里村,总面积0.3152公顷。

济南市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件执行。

其中:

1、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赵家村、田庄村、冶庄村、太平村、三山村、官水河村、下水河村、枣园村、上水河村、泉头村、塔山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II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2、大吴村、甜水村、齐家村、大刘村、倪家村、西车村、南车村:

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3、三岔沟村、石家岭村、疃里村:

拟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3万元/公顷。

一、山东济南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一)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钢城拆迁补偿标准,济南市2023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25个村!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平阴县房子拆迁怎么赔偿,济南市平阴县拆迁计划

25年09月09日
济南市区楼房拆迁安置补偿赔偿,济南市农村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顺义拆迁老房一平米补偿多少钱,济南市王炉拆迁补偿方案

25年09月09日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

25年09月09日
济南市拆迁补偿方案,山东济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9月09日
济南市厂房拆迁补偿,厂房拆迁补偿,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5最新

25年09月09日
济南市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济南拆迁补偿与安置补偿,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

25年09月09日
济南市征收集体土地,黄土岗村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最新消息公布

25年09月09日
济南腾退公租房,关于公租房强制腾退的最新政策

25年09月09日
2025年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农村2025年拆迁款补偿标准明细,2121年拆迁新政策

25年09月09日
拆迁树补偿标准,拆迁树木怎么算

25年09月09日
双浦拆迁赔偿具体情况,双浦未来6个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漯河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2025,漯河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威海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威海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大连市工厂拆迁补偿标准,大连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2021

25年09月09日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哪些,土地被征收六个补偿款

25年09月09日
高压线房子拆迁补偿标准,高压线下房屋搬迁的补偿标准与流程是什么

25年09月09日
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2022,郑州市25号文件补偿标准,郑州拆房赔偿标准

25年09月09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9月09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9月09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9月09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9月09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09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09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9月09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9月09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9月09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9月0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