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低,2020年海口最新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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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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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低,2020年海口最新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一、2020年海口最新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近日,海口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偿:

被征收房屋符合以下条件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一)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合法批建手续的;(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合法批建手续,经区人民政府集体研究认定应当给予补偿的。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认定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一)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有关批准文书中注明因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二)拆旧建新房屋的批准文书中,明确要求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房屋;(三)被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区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调查认定和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在编制和报送征收补偿安置概算时,将不予补偿的房屋或建(构)筑物纳入概算。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征收住宅类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面积和应安置面积相等部分不核算差价。安置房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结算。安置房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超过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结算;超过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上至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的1.2倍结算;超出应安置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安置房成本价的1.5倍结算。被征收人超出应安置面积选取单套安置房的,只能选取超出应安置面积最小值的安置房户型。选取多套安置房的,合计面积不得超过应安置面积的10%,最大不超过30平方米,且按合计面积的超出部分结算。补助奖励被征收住宅房屋未经批准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的,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征收补偿,原则上不予提供商业用房安置。但本办法公布前住宅已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且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对其底层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补助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住宅类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自行安排临时安置的,按照选择的产权调换面积(最大不超过应安置面积)给予25元平方米月,每户最低不低于1000元月的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补助费按应安置面积22元平方米一次性计算支付(含两次搬迁),每户不足500元的,补足至500元。因征收非住宅类房屋(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造成停产、停业的,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补助。补助的标准为:营业铺面按照该铺面评估价的1%月给予补助;生产用房按照该用房评估价的0.8%月给予补助;其他非住宅用房按照该用房评估价的0.6%月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含空地)的,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选择的产权调换面积(最大不超过应安置面积)给予70元平方米的安置房产权登记补助。

二、海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的金额,一改过去政府定价的做法,由市场来评估,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拆迁人可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不含补助和奖励)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奖励。

这样拆迁的补偿标准大为提高。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房屋性质为非住宅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被拆迁房屋性质为住宅且不超出一定标准的,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年度经济适用房指导价结算置房面积超过按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结算面积部分,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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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海口市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提供用于产全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自主选择要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

实践中很多企业因为有大量的员工,且盈利情况良好,拆迁后在自行寻找房屋和土地困难,很可能就因为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房屋和土地会面临解散。

货币补偿仅仅是对企业损失的补偿,但是无法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所以,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产权调换,实践中有政府与企业谈不拢,最后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货币补偿,被企业以剥夺其选择补偿方式为由诉至法院,并胜诉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例。

所以企业在征收中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补偿方式,当然企业选择的补偿方式并不一定会赢得政府的同意,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寻求与政府平等谈判的机会,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海口江东新区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

海口市2021拆迁范围可能涉及凤翔片区、滨江西片区、云龙镇区A片区、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东部片区、江东新区消费互联网产业综合区。

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4日消息显示,上述五大片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正在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中,共涉及土地面积1098.298公顷(合16474.47亩)。

其中,凤翔片区98.6317公顷,滨江西片区70.3695公顷、云龙镇区A片区90.3068公顷,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东部片区666.91公顷,开发周期均为2021年-2025年;

江东新区消费互联网产业综合区172.08公顷,开发周期则为2021年-2024年。

但准确消息还是要看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之后的政策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五、海口拆迁范围

法律分析:

海口市2021拆迁范围可能涉及凤翔片区、滨江西片区、云龙镇区A片区、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东部片区、江东新区消费互联网产业综合区。

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月4日消息显示,上述五大片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正在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中,共涉及土地面积1098.298公顷(合16474.47亩)。

其中,凤翔片区98.6317公顷,滨江西片区70.3695公顷、云龙镇区A片区90.3068公顷,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东部片区666.91公顷,开发周期均为2021年-2025年;

江东新区消费互联网产业综合区172.08公顷,开发周期则为2021年-2024年。

但准确消息还是要看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之后的政策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六、海口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的金额,一改过去政府定价的做法,由市场来评估,就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拆迁人可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不含补助和奖励)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奖励。

这样拆迁的补偿标准大为提高。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房屋性质为非住宅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被拆迁房屋性质为住宅且不超出一定标准的,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年度经济适用房指导价结算置房面积超过按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结算面积部分,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

特困户低保户安置有优惠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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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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