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案 法律责任,强拆民房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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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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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擅长从案件细节入手,分析案情梳理法律点,并将自己的所学专业全部倾注于当事人的案件代理工作中,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自执业以来深得当事人的信任与肯定。

房屋强拆案 法律责任,强拆民房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强拆民房要承担什么责任

强拆民房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一、刑事责任

强拆民房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强拆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造成被拆迁人身体伤害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视情节轻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二、民事责任

强拆民房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拆迁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拆迁人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

三、行政责任

如果强拆行为是由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那么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拆迁人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二、强拆房屋违反什么法律

违法强拆首先可以追责实施强拆行为的人,若属于行政强拆、司法强拆,那么还可以追责相应的政府、法院。

对于后两种情形,需要拿出政府、法院工作人员批准的强制执行不合法的证据。

一、司法强拆也应符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可见,政府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该是已经履行了先补偿义务的。

如果政府没有履行先补偿义务就申请司法强拆,也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照法律维权。

司法强拆其实并不可怕,司法强拆的启动是有条件限制的。

防止司法强拆,很重要的就是时间的把握,如果拆迁户觉得补偿不合理,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应对。

比如在可以复议的时候及时复议,在诉讼的时间节点及时诉讼,是可以将司法强拆遏制于萌芽之前的。

二、国土局有权力对违法建筑强拆吗

国土局有权利进行强拆,但国土局没有直接的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才可以。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之后,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

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3、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谁有权利强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三、房屋强拆谁承担责任

一、房屋被违法强拆怎么办1、房屋被违法强拆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

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二、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是什么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

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3、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4、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四、房屋被违法强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条例对刑事责任的规定,正说明对于强拆中出现的刑事犯罪需要依法追责。

下面是违法强拆中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情况:

1、强拆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的行为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五、强拆民房会判刑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条例对刑事责任的规定,正说明对于强拆中出现的刑事犯罪需要依法追责。

下面是违法强拆中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情况:

1、强拆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的行为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六、强拆房屋构成什么罪

违法强拆首先可以追责实施强拆行为的人,若属于行政强拆、司法强拆,那么还可以追责相应的政府、法院。

对于后两种情形,需要拿出政府、法院工作人员批准的强制执行不合法的证据。

一、司法强拆也应符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可见,政府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该是已经履行了先补偿义务的。

如果政府没有履行先补偿义务就申请司法强拆,也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照法律维权。

司法强拆其实并不可怕,司法强拆的启动是有条件限制的。

防止司法强拆,很重要的就是时间的把握,如果拆迁户觉得补偿不合理,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应对。

比如在可以复议的时候及时复议,在诉讼的时间节点及时诉讼,是可以将司法强拆遏制于萌芽之前的。

二、国土局有权力对违法建筑强拆吗

国土局有权利进行强拆,但国土局没有直接的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才可以。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之后,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

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3、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谁有权利强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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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强拆案 法律责任,强拆民房会判刑吗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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