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是一种不负责任、危险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车的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以下的法律责任:
1. 行政处罚
如果驾驶机动车辆时饮酒后超过规定标准值,公安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驾车违法行为的标准值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不超过20毫克或呼气中酒精含量不超过80毫克100毫升。超过上述标准的,将被吊销驾驶证,以及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刑事责任
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了严重交通事故,车祸受害人身亡、重伤等情况发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并终身吊销驾照。
3. 赔偿责任
醉酒驾车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了受害人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肇事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了重大损失,将可能受到大额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醉酒驾车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会威胁到自身以及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在驾车时,大家应该珍惜生命并且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杜绝醉酒驾车的出现。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到4.87亿人。
驾车安全已真正关系到每个人的出行、每个家庭的幸福。
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入刑以来,我国对饮酒驾驶行为的规范日趋严格,但酒驾、醉驾仍屡禁不止,普罗大众内心的法律红线依然松懈。
本文简析饮酒驾驶的法律责任,盼诸位警钟长鸣。
一、酒驾与醉驾的标准
参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作出的定义:
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酒驾行为的处罚主要是行政处罚,且对再犯的处罚较初犯更重。
若饮酒(包括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驾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具备饮酒驾驶的情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
【交通肇事罪】因饮酒驾驶(包括酒驾和醉驾)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还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等情形。
四、醉驾的缓刑适用与免刑
尽管醉驾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其中情节轻微、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予以从轻处理适用缓刑,或者免除刑罚。
关于从轻处理、免除刑罚的标准,不同省市因地制宜建立了不同的标准,本文以浙江省为例进行介绍。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醉酒驾驶汽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免予刑事处罚只对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但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当然,实务中律师需要结合各类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制定辩护策略,即使存在上述10种从重情节,也并绝非完全不能适用缓刑。
笔者曾在浙江省宁波市代理过一起醉酒驾驶案件,驾驶人虽然存在无证驾驶的加重情形,但最终仍然争取到了缓刑。
五、醉驾的其他后遗症
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的,除前文所述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外,还可能会对驾驶人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以下稍作例举:
(1)无法通过政治审查,影响当兵或报考院校;
(2)影响入党或报考国家公务员;
(3)犯罪记录留底,影响子女政治审查;
(4)无法从事营运类驾驶工作;
(5)公务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6)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7)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8)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受限。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
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
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刑法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一、醉驾缓刑案底可以消吗
犯罪分子的分子记录是不能消除的,但犯罪记录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查的,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影响不大。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一、酒驾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酒驾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标准酒驾标准分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
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
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到4.87亿人。
驾车安全已真正关系到每个人的出行、每个家庭的幸福。
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入刑以来,我国对饮酒驾驶行为的规范日趋严格,但酒驾、醉驾仍屡禁不止,普罗大众内心的法律红线依然松懈。
本文简析饮酒驾驶的法律责任,盼诸位警钟长鸣。
一、酒驾与醉驾的标准
参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作出的定义:
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酒驾行为的处罚主要是行政处罚,且对再犯的处罚较初犯更重。
若饮酒(包括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驾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具备饮酒驾驶的情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
【交通肇事罪】因饮酒驾驶(包括酒驾和醉驾)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还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等情形。
四、醉驾的缓刑适用与免刑
尽管醉驾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其中情节轻微、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予以从轻处理适用缓刑,或者免除刑罚。
关于从轻处理、免除刑罚的标准,不同省市因地制宜建立了不同的标准,本文以浙江省为例进行介绍。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醉酒驾驶汽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免予刑事处罚只对酒精含量在11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但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上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当然,实务中律师需要结合各类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制定辩护策略,即使存在上述10种从重情节,也并绝非完全不能适用缓刑。
笔者曾在浙江省宁波市代理过一起醉酒驾驶案件,驾驶人虽然存在无证驾驶的加重情形,但最终仍然争取到了缓刑。
五、醉驾的其他后遗症
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的,除前文所述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外,还可能会对驾驶人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以下稍作例举:
(1)无法通过政治审查,影响当兵或报考院校;
(2)影响入党或报考国家公务员;
(3)犯罪记录留底,影响子女政治审查;
(4)无法从事营运类驾驶工作;
(5)公务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6)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7)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8)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受限。
一、关于酒后驾车法律责任是什么1、酒后驾车法律责任如下: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的处理流程是什么1、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3、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1、荔湾拆迁工程设计方案图纸
2、荔湾拆迁计划
3、荔湾区拆迁公告最新
4、广州荔湾区拆迁规划
5、荔湾区拆迁补偿方案
6、荔湾区拆违最新消息
7、荔湾区拆违最新消息
8、荔湾区拆屋公告
9、荔湾区改造计划
10、广州市荔湾区征迁项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荔湾拆迁工程设计方案图,关于醉酒驾车的法律责任解析”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荔湾拆迁工程设计方案图,酒驾、醉驾的法律责任分析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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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