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咨询
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一、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法律主观:

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可以到人民政府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十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给村委还是村民

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比如修建学校、建身设备、村办企业等等。

这也是不得不考虑进去的客观情况,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比如上文提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因此,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了。

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132号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福建省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针对撤销村集体建制的,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因此,我们通常认为,村委会能够截留的土地补偿费部分保持在20左右的比例就是合理的。

如果村委会截留得过多,比如有的地方的村委会提取50的补偿费高达数百万元,声称将用于公益事业。

这时老百姓就需要掂量下拿到手里的补偿费是否合理了。

因此,吴先生所称的村委会截留一半的补偿款,比例严重偏大。

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实施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三、村委会有权扣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法律分析:

可以提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

按照规定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属于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纳入公积金或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首先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其次可以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衍生问题: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是否可以提留

一、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解决方式如下:

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可以与政府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数额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五、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怎样解决

一、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解决方式如下:

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可以与政府就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发放数额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六、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违法么?

对于村委会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款,我国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不过,事实上,确实需要一笔资金用于村集体公共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比如修建学校、建身设备、村办企业等等。

这也是不得不考虑进去的客观情况,但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比如上文提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因此,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了。

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132号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福建省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农民没有土地可承包的的情况下,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针对撤销村集体建制的,山西省规定,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因此,我们通常认为,村委会能够截留的土地补偿费部分保持在20左右的比例就是合理的。

如果村委会截留得过多,比如有的地方的村委会提取50的补偿费高达数百万元,声称将用于公益事业。

这时老百姓就需要掂量下拿到手里的补偿费是否合理了。

因此,吴先生所称的村委会截留一半的补偿款,比例严重偏大。

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实施征地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怎么办

2、农村拆迁补偿款打给谁

3、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怎么处理

4、农村拆迁补偿款多久到账

5、农村拆迁补偿费

6、农村拆迁亏

7、农村拆房补偿款交税吗

8、农村拆迁补偿款打到谁的帐户上

9、拆迁补偿 农村

10、农村拆迁补偿少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怎样解决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拆迁补偿款被扣,村委扣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企业拆迁职工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款可以免税吗,企业拆迁补偿款交什么税

25年09月15日
拆迁有补偿款吗,国家关于拆迁补偿53号令的内容是什么

25年09月15日
拆迁安置补偿能继承吗吗,城镇户口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遇拆迁能获得补偿款吗

25年09月15日
收到拆迁补偿发票,收到政府的拆迁补偿款需要开具发票吗

25年09月15日
征地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征地补偿款给谁

25年09月15日
如果拆迁补偿款,政府以没钱拖欠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25年09月15日
楼房拆迁补偿款是怎么算的,楼房的拆迁补偿款应该怎么算

25年09月15日
退还拆迁补偿款,拆迁失败是否需要退钱

25年09月15日
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呢,村组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

25年09月15日
拆迁国有土地有补偿款吗,国家征收国有土地要补偿吗

25年09月15日
征地补偿款能否被扣划,征地补偿款是否征税

25年09月15日
征地补偿款能否被扣划,征地补偿款是否征税

25年09月15日
滴滴拆迁补偿,滴滴合法为什么还抓罚3万

25年09月15日
拆迁用车撞东西谁负责赔偿,拆迁拿不到赔偿标准怎么处理

25年09月15日
土地腾退,土地腾退是什么意思

25年09月15日
拆迁赔偿款被扣,违章建筑 拆迁后 可以获得赔偿吗

25年09月15日
拆迁补偿款被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中关于补偿的规定

25年09月15日
土地承包被扣压怎么办,村委会扣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犯哪条哪款如何赔偿

25年09月15日
家里有人农转非征地补偿款要被扣吗,农转非占地家属有补偿吗

25年09月15日
土地承包被扣怎么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给别人了钱被村里人扣了怎么办

25年09月1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