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有土地证和宅基地证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征地农转非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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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玉龙律师

许玉龙律师

督导律师 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擅长处理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问题,经手案件的补偿金额均有明显提升。法律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

农转非有土地证和宅基地证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征地农转非的最新政策

一、征地农转非的最新政策

征地农转非的最新政策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屋确权,以及户口迁出后的相关权益。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

在承包期内,若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应尊重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同时,按照原有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对其进行依法的确权颁证。(依据参考回答2)

若不在承包期内,且已落户城镇并退出承包地,或已获得退出承包土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家庭,将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得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依据参考回答2)

宅基地和房屋确权政策:

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在村集体开具相关证明后,可依法办理确权,但需在土地证上备注“该权利人非本村农民集体成员”。(依据参考回答2)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的,原则上按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若家庭部分成员迁入,或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非农户自愿放弃,否则不得收回宅基地。(依据参考回答2)

户口迁出后的相关权益: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征地农转非过程中,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安置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

综上所述,征地农转非的最新政策主要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屋确权,以及户口迁出后的权益保障展开。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能够平稳过渡,并保障其合法的土地权益和居住权益。

二、农转非有三种补偿

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分别计算补偿。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

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的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的土地补偿费分类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养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或其监护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新政策还调整了住房补偿和安置标准。

对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补偿标准上提高了25%,并新增了钢混结构类住房的补偿标准;同时,提高了住房安置标准,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鼓励推行住房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标准由各区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与被征土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

政策还鼓

励各区县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住房,并由建设单位定向销售给已进行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其住房需求。

定向修建并销售给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居住的住房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重庆对大学生农转非征地补偿所应该得到的权利是承认和维护的。

在重庆政府在随着显示经济的发展,不断的调整农转非征地补偿的标准,以适应现实生活水平的要求。

这样能够很好的维护农转非的大学生的权利,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农转非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政策有哪些1、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政策如下:

(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的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按照原有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对其进行依法的确权颁证;

(2)如果不在承包期内,且已经落户城镇,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是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土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家庭,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也就是相当于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农转非户口转回条件有哪些1、原籍是农业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的学生;

2、己愿意回到农村的被征地的农民;

3、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人,非农业户口的一方在城镇中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在农村长期居住的;

4、原来的户籍是农村的,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是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解散的人员。

四、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

农转非的程序是:

1、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2、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3、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等资料。

一、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二、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规有效性校验:

2024年6月17日

五、农转非怎么办理

农转非的程序是:

1、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2、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3、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等资料。

一、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二、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规有效性校验:

2024年6月17日

六、农转非社保补偿标准

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分别计算补偿。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

主城九区(含北部新区)的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的土地补偿费分类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区县政府制定。

新政策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部分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养老待遇支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方式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或其监护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新政策还调整了住房补偿和安置标准。

对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补偿标准上提高了25%,并新增了钢混结构类住房的补偿标准;同时,提高了住房安置标准,全市住房安置标准统一提高为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鼓励推行住房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标准由各区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与被征土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

政策还鼓

励各区县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住房,并由建设单位定向销售给已进行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其住房需求。

定向修建并销售给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居住的住房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重庆对大学生农转非征地补偿所应该得到的权利是承认和维护的。

在重庆政府在随着显示经济的发展,不断的调整农转非征地补偿的标准,以适应现实生活水平的要求。

这样能够很好的维护农转非的大学生的权利,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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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许玉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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