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浦东拆迁补偿政策,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工作担保怎么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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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浦东拆迁补偿政策,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工作担保怎么办?劳动合同

一、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工作担保怎么办?劳动合同

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工作担保怎么办?劳动合同

二、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能要求其提供担保或扣押其证件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什么证件

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和收取以下物件:

(1)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类押金,如工作服押金、劳动违约风险押金等;

(3)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也不得有变相收取财务的行为。

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如因扣押造成劳动者身份证件遗失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能还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哪些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做哪些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要告知哪些信息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不可以要求担保,若用人单位约定担保内容,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担保吗

一、用人单位能与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吗

1、订立劳动合同的必须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什么人。

2、担保人即使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这一规定明确了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2)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3)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承担什么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五、用人单位能与“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能与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吗

1、订立劳动合同的必须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什么人。

2、担保人即使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这一规定明确了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2)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3)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二、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承担什么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六、法律上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出担保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什么证件

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和收取以下物件:

(1)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各类押金,如工作服押金、劳动违约风险押金等;

(3)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也不得有变相收取财务的行为。

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如因扣押造成劳动者身份证件遗失等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能还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哪些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告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做哪些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要告知哪些信息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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