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以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咨询

用人单位能否以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免除工伤赔偿责任,劳动者是否可以自愿放弃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案情简介

被告李某某于2017年到原告公司工作,同年9月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和相应的社保费用。原告未给被告缴纳工伤保险。后被告李某某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经认定,其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其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含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及责任方进行赔偿。同时,李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相关鉴定结论认定了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另查明,被告李某某自事故发生后未向原告提供劳动,其于2023年8月16日向原告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李某某作为申请人向沂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书作出后,被告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1.职工自愿放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能否以职工获得其他赔偿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关于职工自愿放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该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待遇的享有或者给付具有法定性以及强制性,并不因劳动者放弃而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故原告公司以被告自愿出具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为由,认为不应支付其工伤待遇,法院不予采纳。

二、关于用人单位能否以职工获得其他赔偿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责任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本案被告李某某于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该次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故被告有权获得相应工伤保险赔偿。因原告未给被告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被告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公司按照相应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被告李某某工伤赔偿数额。原告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系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该险种不同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相对于上述险种而言,工伤保险对于保障职工利益更具有现实性、迫切性。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故即便职工自愿放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属实,亦不应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一方面,可以充分保障劳动者参与社会保险的权利,保障其安全和福祉;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重大用工隐患,避免因劳动者工伤、工亡等引发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用人单位能否以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荣昌县小区拆迁补偿,工伤中的工作场所是如何规定的

26年01月07日
​“上下班途中”工伤,应当如何界定

26年01月07日
天府通办查询拆迁补偿标准方法,工伤认定结果在网上能查询吗

26年01月07日
蒸湘区拆迁新规定公告,工伤死亡配偶补偿多少个月

26年01月07日
保定拆迁2019规划图,保定工伤赔偿标准

26年01月07日
工伤有拆迁补偿吗,拆迁补偿15年社保是城镇职工吗

26年01月07日
山东农村拆迁近况如何,工伤申请没下来要一直等吗

26年01月07日
农民工拆迁补偿方法最新,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

26年01月07日
郑州新街拆迁计划规划,工伤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26年01月07日
广州拆迁钢筋补偿政策,深圳十级工伤赔偿明细

26年01月07日
用人单位因工厂搬迁赔偿多少钱给劳动者,工厂搬迁员工赔偿款要交税吗

26年01月07日
90年代浦东拆迁补偿政策,遇到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工作担保怎么办?劳动合同

26年01月07日
用人单位拆迁终止合同员工补偿,公司拆迁后员工终止怎么赔偿

26年01月07日
公司注册地拆迁赔偿,用人单位跨区域迁移 未解除劳动关系

26年01月07日
北京拆迁赔偿最高的地区,用人单位跨区域迁移 未解除劳动关系

26年01月07日
员工上班互相代打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6年01月07日
生病申请拆迁补偿款怎么写,用人单位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现在生病可以要求赔偿吗

26年01月07日
杭州有产权车库拆迁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更辞退员工的理由吗?

26年01月07日
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劳动者怎么办

26年01月07日
厦门拆迁赔偿协议,用人单位给员工安排其他单位了其他工作了就不用赔偿了吗,厦门拆迁赔偿每人50平

26年01月0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6年01月0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6年01月0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6年01月0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6年01月0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6年01月0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6年01月0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6年01月0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6年01月0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