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政府电话咨询,作为被拆迁人,这几个电话一定要熟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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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曼曼律师

袁曼曼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擅长处理大型集体维权及重大行政诉讼案件。曾办理过多起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案件,具备极强的法律纠纷解决能力。

拆迁补偿政府电话咨询,作为被拆迁人,这几个电话一定要熟记于心

一、作为被拆迁人,这几个电话一定要熟记于心

现阶段,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完善和国家对于拆迁中的违法行为的重视,暴力强拆事件已经大幅度减少,但是想要完全杜绝还需要时间。在少数地区依旧存在强拆、偷拆等行为,那么在遇到此类违法行为时,哪些电话可以进行救济呢?

一、110报警电话我们一再强调,在遭遇强拆的时候首先要选择报警,并保留报警和出警记录,而不是采取暴力的手段与之对抗。其目的是可以适当阻止强拆行为且为日后维权留下有利的证据。

二、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45服务热线一般用于:

1、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和其他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2、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投诉以及意见和建议;

3、对行政职权范围内非紧急类管理、服务方面提出的求助;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方面的表扬。

所以,在遇到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时可以选择投诉或者举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事态的恶化,但是不能阻止拆迁行为的停止或者想要借此提高补偿都是不现实的。

值得注意的是:12336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已经取消,并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土地违法行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和规划违法行为的举报要拨打12345。

三、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48主要是用于:

1、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

2、协调法律服务机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3、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大多数人在约到紧急事件的时候也想到了咨询,但是因为现在网络上的广告非常多且繁杂,大家不知道选择哪一家律所或者选择哪一位律师,在寻找中出于紧急的心态或者不信任的因素要么错过要么盲目地选择了不合适的律师。所以在遇到非常紧急的情况,可以先找12348咨询,之后根据事态的紧急性寻求专业的律师进行委托代理。

四、12369环保举报热线针对环境或者生态被破坏的事项,可以请求环境保护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12389公安部举报电话12389专用举报平台的受理范围包括:

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不履行法定职责和在执行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控告和检举。

一般出现在报警后不出警、出警后不作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很多人担心报警后警察不予处理或者警察与拆迁方串通,大可不必担心,只要有了报警这一步,并保留好报警信息,之后就其违法行为以依旧可以追究其责任。

六、12388纪检监察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拆迁中针对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等可以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就是为了杜绝在拆迁中勾结的问题。

律师建议以上的几个电话是为了让广大的被拆迁人在遇到有关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举报、投诉等方式暂缓违法行为,给被拆迁人争取更多维权的时间和保留违法行为的证据,方便日后在诉讼阶段的举证,加大维权成功的概率。但是这几种方式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拆迁补偿低等问题,想要提升补偿,还是要通过诉讼的手段,促使对方与之谈判,从未提升补偿结果。

二、在哪里咨询拆迁问题

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12369。

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

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

法律分析:

可以拨打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关于拆迁投诉电话

法律分析:

咨询房屋征收部门,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拆迁问题咨询哪里

法律分析:

咨询房屋征收部门,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关于拆迁投诉电话 法律问题

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12369。

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

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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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政府电话咨询,拆迁问题咨询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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