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拆迁房屋赔偿,睢县袁山路拆迁补偿

咨询
汪文明律师

汪文明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

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睢县拆迁房屋赔偿,睢县袁山路拆迁补偿

一、睢县袁山路拆迁补偿

睢县袁山路的拆迁补偿会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一、补偿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也强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补偿内容

房屋价值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其他补偿: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补偿方式选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综上所述,睢县袁山路的拆迁补偿将遵循公平补偿的原则,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等,并且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具体补偿细节和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二、睢宁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同意睢宁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古邳镇汤山村,金城街道王营社区,李集镇西圩社区、轴山村,凌城镇凌城村,双沟镇官路村,睢河街道仝场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65.303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法律依据:

《睢宁县镇村布局规划(2021版)》 一、规划范围:

睢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包含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3个街道办事处,李集镇、官山镇、邱集镇、凌城镇、沙集镇、高作镇、梁集镇、魏集镇、古邳镇、姚集镇、双沟镇、王集镇、岚山镇、桃园镇、庆安镇15个镇,总面积约1769平方公里。

三、2021睢宁拆迁11个项目

法律分析:

本方案主要涉及金城街道、睢河街道、睢城街道、江阴睢宁工业

园、梁集镇、双沟镇、沙集镇,包括 23 个片区。

法律依据:

《睢宁县 2021-01 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本方案主要涉及金城街道、睢河街道、睢城街道、江阴睢宁工业

园、梁集镇、双沟镇、沙集镇,包括 23 个片区。

四、2021年睢宁拆迁区域

法律分析:

1、鼓楼区:

平山路宕口周边、沈场立交周边、金马通道工程周边、徐运新河东路周边、徐丰路快速化改造周边、苏宁东地块(马洪路)、天齐路宕口周边、乐城路周边、中山北路宕口周边、琵琶路周边、轨道5号线一期周边、大新庄(集体部分)、民航修造厂周边、九里山项目(杨山村)、西三环C地块、瓦房村及周边、三角线周边、皮件厂东地块。

2、云龙区:

香山路改造周边、潘塘中学宿舍、张屯工业园周边地块、北刘(程庄村)、云龙小学配套道路周边、塘坊加油站南侧地块、迎宾高架地块(沟北头)、轨道交通4号线及5号线一期周边、轨道交通6号线(惠民家园站-新城区客运站区间)、茶庵(南刘村)、赵武村、郭店村、六堡村、中医院新院东地块(沟棠路)、新生里棚户区、中天集团宿舍、崔庄、西店子上店子村、东兴物资市场等。

3、泉山区:

中心商圈北地块项目二期、自力社区工人村、复兴路南延二期、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周边、奎河干河整治项目两侧(苏堤路至建国路段)、翟山村、十里村、教育学院东侧地块、锦绣中学北侧地块(中意路)、原新一佳北地块、海郑里地块等。

4、经济技术开发区:

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周边、和平路东延周边、206过道南延周边、金马通道工程周边、金港路东延周边、西气东输迁建点周边、和平路东延博汇东路至206国道南延周边、大王庄村、前王村、前姚村、刘湾村等。

5、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牛山路中通地块、毕庄城中村、滕寨村、胜阳工业园周边等。

6、淮海国际港务区:

柳新镇黑璋村、南岗片区、苏山街道丁万河北、三环西路以西片区拆迁。

7、铜山区:

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周边(黄山路站)、5号线一期周边、轨道交通4号线、黄河路西延周边、外环路西南环周边、大学路快速化改造周边、凤凰山片区改造三期(吴楼)、葛楼村、罗岗村、张集孙湾工业园周边、武警教导队西地块等。

8、贾汪区:

东部绕越高速片区、校东村片区、高新路(唐庄村、青山泉)片区、工人村片区(非住宅)等。

9、丰县13个项目、沛县19个项目、睢宁县10个项目、邳州2个项目、新沂市17个项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睢宁拆哪些村

法律分析:

1、鼓楼区:

平山路宕口周边、沈场立交周边、金马通道工程周边、徐运新河东路周边、徐丰路快速化改造周边、苏宁东地块(马洪路)、天齐路宕口周边、乐城路周边、中山北路宕口周边、琵琶路周边、轨道5号线一期周边、大新庄(集体部分)、民航修造厂周边、九里山项目(杨山村)、西三环C地块、瓦房村及周边、三角线周边、皮件厂东地块。

2、云龙区:

香山路改造周边、潘塘中学宿舍、张屯工业园周边地块、北刘(程庄村)、云龙小学配套道路周边、塘坊加油站南侧地块、迎宾高架地块(沟北头)、轨道交通4号线及5号线一期周边、轨道交通6号线(惠民家园站-新城区客运站区间)、茶庵(南刘村)、赵武村、郭店村、六堡村、中医院新院东地块(沟棠路)、新生里棚户区、中天集团宿舍、崔庄、西店子上店子村、东兴物资市场等。

3、泉山区:

中心商圈北地块项目二期、自力社区工人村、复兴路南延二期、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周边、奎河干河整治项目两侧(苏堤路至建国路段)、翟山村、十里村、教育学院东侧地块、锦绣中学北侧地块(中意路)、原新一佳北地块、海郑里地块等。

4、经济技术开发区:

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周边、和平路东延周边、206过道南延周边、金马通道工程周边、金港路东延周边、西气东输迁建点周边、和平路东延博汇东路至206国道南延周边、大王庄村、前王村、前姚村、刘湾村等。

5、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牛山路中通地块、毕庄城中村、滕寨村、胜阳工业园周边等。

6、淮海国际港务区:

柳新镇黑璋村、南岗片区、苏山街道丁万河北、三环西路以西片区拆迁。

7、铜山区:

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周边(黄山路站)、5号线一期周边、轨道交通4号线、黄河路西延周边、外环路西南环周边、大学路快速化改造周边、凤凰山片区改造三期(吴楼)、葛楼村、罗岗村、张集孙湾工业园周边、武警教导队西地块等。

8、贾汪区:

东部绕越高速片区、校东村片区、高新路(唐庄村、青山泉)片区、工人村片区(非住宅)等。

9、丰县13个项目、沛县19个项目、睢宁县10个项目、邳州2个项目、新沂市17个项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睢县黄城寨拆迁赔偿

法律分析:

同意睢宁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古邳镇汤山村,金城街道王营社区,李集镇西圩社区、轴山村,凌城镇凌城村,双沟镇官路村,睢河街道仝场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65.303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法律依据:

《睢宁县镇村布局规划(2021版)》 一、规划范围:

睢宁县行政辖区范围,包含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3个街道办事处,李集镇、官山镇、邱集镇、凌城镇、沙集镇、高作镇、梁集镇、魏集镇、古邳镇、姚集镇、双沟镇、王集镇、岚山镇、桃园镇、庆安镇15个镇,总面积约1769平方公里。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睢县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2、睢县拆迁房屋赔偿政策

3、睢县拆迁房屋赔偿多少钱

4、睢县拆迁补偿

5、睢县拆迁户赔偿

6、睢县拆迁办

7、睢县农村拆迁

8、2021年睢县拆迁

9、2020年睢县拆迁计划

10、睢宁拆迁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睢县拆迁房屋赔偿,睢县袁山路拆迁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睢县拆迁房屋赔偿,睢宁拆哪些村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睢县拆迁房屋赔偿,睢县袁山路拆迁补偿/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9月2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9月2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9月2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9月2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2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2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9月2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9月2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9月2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9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