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茂名什么时候拆迁

咨询
李银磊律师

李银磊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相当丰富的征收拆迁经验。目前,已协办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浙江、湖北、陕西、贵州、山东、安徽等地区诸多征地拆迁案件。

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茂名什么时候拆迁

一、茂名什么时候拆迁

茂名拆迁的具体时间取决于当地政府的决策和规划,目前无法给出确切的日期。然而,可以了解的是,拆迁通常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所列举的公共利益需要来作出决定的。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等。

在茂名地区,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以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周转补偿费:这是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所提供的补偿。它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当政府决定进行拆迁时,会发布拆迁公告,并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会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等具体内容。因此,要获知茂名具体的拆迁时间,建议密切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和相关信息。

总的来说,拆迁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果您是茂名地区的居民并面临拆迁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二、茂名征地补偿标准出台

茂名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三、茂名拆迁补偿标准

一、茂名市征地补偿标准

1、一类区片区补偿标准:

耕地:

59200亩;

园地;

45600元亩;

林地:

21200元亩;

养殖水面;

61467元亩;

未利用地:

18200元亩。

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50400亩;

园地;

38767元亩;

林地:

19067元亩;

养殖水面;

52300元亩;

未利用地:

15467元亩。

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46600亩;

园地;

35867元亩;

林地:

16800元亩;

养殖水面;

48400元亩;

未利用地:

14333元亩。

4、四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43333亩;

园地;

33333元亩;

林地:

15067元亩;

养殖水面;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13333元亩。

5、五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38133亩;

园地;

29333元亩;

林地:

13800元亩;

养殖水面;

39600元亩;

未利用地:

11733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二、相关规定茂名市征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水田的,按其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补偿;

征收其他耕地的,按其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8倍补偿;

征收鱼塘的,按其邻近水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补偿;

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其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7倍补偿;

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其他耕地补偿标准的50%补偿;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邻近其他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发改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二)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农用地的,其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该农用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

按前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收宅基地,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上述标准不得低于省确定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

第十六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属茂名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按市政府规定执行;

其他地区,由土地所在地县级政府参照确定。

四、茂名市征地赔偿标准

六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46600/亩;

园地;

35867元/亩;

林地:

16800元/亩;

养殖水面;

48400元/亩;

未利用地:

14333元/亩。

七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43333/亩;

园地;

33333元/亩;

林地:

15067元/亩;

养殖水面;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13333元/亩。

房屋征收管理

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公告,并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兑现补偿款,被征收人搬离房屋后,方可实施房屋拆除。

征收公告中应载明征收对象、范围、期限、补偿安置方式、标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并将征收公告在征收现场公布。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改建、新建、扩建、装修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变房屋用途、转移房屋产权的,均按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房屋状态实施补偿、安置。

在房屋征收公告期限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应签订由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1、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3、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4、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5、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五、茂名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六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46600/亩;

园地;

35867元/亩;

林地:

16800元/亩;

养殖水面;

48400元/亩;

未利用地:

14333元/亩。

七类区片补偿标准:

耕地:

43333/亩;

园地;

33333元/亩;

林地:

15067元/亩;

养殖水面;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13333元/亩。

房屋征收管理

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公告,并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兑现补偿款,被征收人搬离房屋后,方可实施房屋拆除。

征收公告中应载明征收对象、范围、期限、补偿安置方式、标准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并将征收公告在征收现场公布。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改建、新建、扩建、装修房屋及其附属物、改变房屋用途、转移房屋产权的,均按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房屋状态实施补偿、安置。

在房屋征收公告期限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应签订由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1、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3、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4、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5、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六、广东茂名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

茂名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解读

2、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文件

3、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出台

4、茂名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茂名拆迁的新政策

6、茂名市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7、茂名 拆迁

8、茂名地区征收房屋价格

9、茂名市拆旧建新政策

10、茂名市拆迁补偿标准2021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茂名什么时候拆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茂名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李银磊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茂名市房屋拆迁新政策,茂名什么时候拆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茂名市拆迁补偿明细,最齐全的农村拆旧复垦政策解读来了!你家能分到多少钱?

25年09月28日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征地补偿标准,高州市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5年09月28日
茂名市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新政策2024规定最新

25年09月28日
拆迁补偿新标准广东茂名市2025,电白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28日
茂名集体土地,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新政策2024规定最新,茂名市征收土地实施办法

25年09月28日
茂南房屋拆迁工程,茂名市污水管网工程

25年09月28日
茂南区房屋拆迁补偿,农村个人土地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25年09月28日
茂名茂南拆迁赔偿,与政府协议政府对违约责任有疑问要求诉讼 这个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25年09月28日
茂名市征收房屋补偿,2023年茂名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5年09月28日
广东省茂名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茂名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5年09月28日
茂名拆迁补偿条款,农村个人土地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25年09月28日
茂名电白房屋拆迁队,茂名电白处理违章在哪个交警大队处理的

25年09月28日
茂新拆迁,茂盛花苑拆迁补偿最新政策

25年09月28日
茂名修路征收房屋补偿标准,茂名道路建设

25年09月28日
茂名拆迁工程方案,茂名市污水管网工程

25年09月28日
茂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广东茂名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25年09月28日
茂名楼房拆迁怎样补偿,茂名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8日
拆迁赔偿标准茂名,行政机关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协议

25年09月28日
茂名房屋被强制拆迁了,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5年09月28日
茂名最新拆迁补偿政策,行政诉讼法关于撤销行政协议的规定

25年09月28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09月28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09月28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09月28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09月28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28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09月28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09月28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09月28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09月28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09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