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法律服务为抓手,在浙江、上海、深圳、安徽、陕西、山西等省参与办理过50余起案件。代理案件质效兼备,处理群体性纠纷经验丰富,擅长以打促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并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10月10日 (14)
一、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录音必须是合法的。
如果录音是非法所得,或者是未经他人同意侵犯了权益的,那么就是违法行为了,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
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二、构成证据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证据的关联性,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
法律分析:
电话录音是视听资料,是诉讼证据的一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合法、有效证据使用:
1、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2、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3、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4、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即被录音的人必须是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
5、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但其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话录音的获取来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
2、其内容需要清楚还原事实;
3、当事人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时,需要提供当时录音所使用的原始载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分析: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属于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但其作为证据使用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电话录音的获取来源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的隐私;
2、其内容需要清楚还原事实;
3、当事人将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人民法院时,需要提供当时录音所使用的原始载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录音必须是合法的。
如果录音是非法所得,或者是未经他人同意侵犯了权益的,那么就是违法行为了,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
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二、构成证据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证据的关联性,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
1、建水县拆迁补偿明细查询
2、建水县2020规划
3、建水县拆迁补偿明细公示
4、建水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5、建水县占地
6、建水县控制性详细规划
7、2020年建水城区地皮
8、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出让公告2020年6月22日
9、建水县总体规划图
10、建水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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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建水县拆迁补偿明细,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
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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