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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必须要和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企业应在何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企业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风险1、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
技术人员也同样。
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
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
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可能导致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中的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
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
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是公司自己制定的。
法律只对劳动合同的条款有着明确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未作强制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自行制定,单位可以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预设一些条款内容,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再根据达成的约定内容制定正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立即生效。
但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还是存在一定限制的,用人单位在制定合同内容时,不得违反法律对单项条款的限制,比如在约定试用期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进行制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用人单位就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是公司自己制定的。
法律只对劳动合同的条款有着明确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未作强制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法自行制定,单位可以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预设一些条款内容,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再根据达成的约定内容制定正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立即生效。
但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还是存在一定限制的,用人单位在制定合同内容时,不得违反法律对单项条款的限制,比如在约定试用期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进行制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用人单位就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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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漯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劳动合同是公司自己制定吗
内容审核:张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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