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县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榆林神木4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追责,两家涉十年前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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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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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徐水县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榆林神木4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追责,两家涉十年前旧案

一、榆林神木4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追责,两家涉十年前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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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神木2家公司10年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追缴税款或罚款 #榆林# 2024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榆林神木市有4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有2家公司虚开的行为在10年以前,被所辖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或处以罚款。 4家公司的违法失信信息如下: 1.神木市宝某洗煤有限公司洗煤分公司,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金额814.84万元,税额138.52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66.13万元的行政处理。 2.神木市兴某兰炭有限责任公司,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金额655.47万元,税额111.43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11.43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63.5万元的行政处罚。 3.神木市洁某洗煤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金额854.62万元,税额145.28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62.57万元的行政处理。 4.神木市火某型煤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金额427.51万元,税额72.68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81.37万元的行政处理。 税与罚短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有什么责任呢?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虚开发票的,不仅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以虚开发票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条的规定:“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 上述4家公司都是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因此,需要追缴其相应的税款。 上述4家公司中,只有1家公司被处以罚款。为什么另外3家公司没有被罚款呢?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如果虚开行为超过了5年,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超过了处罚期限给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是否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税额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上述4家公司虚开的税额都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则不再追诉。 上述4家公司中,虚开行为最长的,距今也没满13年,因此,都还在刑事追诉时效之内,其责任人员还会面临刑事责任。当然,也有可能是责任人员已经被判处刑罚以后,税务机关再对涉案公司进行税务处理处罚。 虽然虚开税额较大,如果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可以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1.1.案例:屈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审理法院: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A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虚开税款数额较大(税额897971.73元),其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税收征管制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屈某甲作为上述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明知被告单位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虚开,故被告人屈某甲的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税收征管制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A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屈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屈某甲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屈某甲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榆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二、您好,2014年假冒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2000万,现在能举报吗?

公诉机关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甲,于安徽省安庆市,中共党员,新××和股份有限公司××猪产业发展部总经理。

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5月10日被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xxx,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唐某甲,于四川省达县,四川乐山××希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5月7日被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同年7月4日被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xx,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卢某,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深州××粮饲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5月20日被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同年6月15日被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xx、李xx,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保徐检公诉刑诉(2016)2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9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9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郭*福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刘某甲及辩护人唐*艳、被告人唐某甲及辩护人李-庆、被告人卢某及辩护人李*香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徐水县**望大午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刘某甲为达到给员工发放奖金及绩效工资不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要求该公司财务经理被告人唐某甲虚开发票,以冲抵公司员工发放的绩效奖金入账,唐某甲亦表示同意。

在新大公司与**金粮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唐某甲多次通过**公司财务经理被告人卢某虚开普通发票14份,虚开金额总计1046481元。

后唐某甲用虚开发票冲抵了新大公司给员工发放的奖金、绩效工资及其他工作费用。

另查明,2016年4月27日、5月3日,徐水区公安局向唐某甲发出传唤证,要求其于4月29日、5月4日到该局经侦队接受讯问。

2016年5月9日,徐水区公安局向刘某甲发出传唤证,要求其于5月10日到该局经侦队接受讯问,以上传唤证均由新大公司唐某乙代收并告知了唐某甲、刘某甲。

2016年5月7日、5月10日,唐某甲、刘某甲分别到徐水区公安局经侦队说明情况。

2016年5月20日,卢某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并有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供述,证人张某、范某、刘某乙、邹某证言,新大公司营业执照、明细分类账,记账凭证、外购入库单、采购结算单、付款申请单、中国农业银行业务结算单、对账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中国农业银行保定市分行出具的唐某甲个人账户交易明细、银行卡存款凭条、进账单,新大公司存档备案的相关记账凭证、领款单、借款单、明细账、公司奖金分配批示、奖金发放明细表,网银交易明细等存档备案资料,深州市国税局办税厅出具的情况说明,**金粮饲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公司相关账目、记账凭证、发票及销售明细清单,受案登记表、破案经过、立案决定书、传唤证,新大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普通发票金额累计1046481元,情节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发票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虚开发票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三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观恶性较小,且均无前科,可对其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经查,三被告人所犯虚开发票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下,属犯罪较轻,且均认罪悔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三被告人判处缓刑。

关于刘某甲、唐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刘某甲、唐某甲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刘某甲、唐某甲明知公安机关对其已发出传唤证,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后,才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二人不属于自动投案;关于唐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唐某甲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唐某甲虽按照刘某甲要求,找到卢某虚开发票,但其在共同犯罪中并非起次要、辅助作用,不属于从犯,故对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为保护国家发票管理制度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甲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二、被告人唐某甲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三、被告人卢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xxx

人民陪审员xx

人民陪审员xxx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xxx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立案

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应当以行为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

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第一,在具体实践中,犯罪数额的大小是行为是否达到刑法处罚的标准,因此,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数额的认定,也是对行为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认定。

一、构成虚开发票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从现代税收制度来看,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从发票的功能来看,发票既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虚开发票的行为,在没有产生商品购销或者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就开具了交易内容并不存在的凭证,使得会计核算与现实交易存在误差,严重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使国家对国民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的掌握存在偏差,因此,虚开发票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

此外,发票是国家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通过虚开发票,可以使不法经营者多列成本,减少所得税等税种的应纳税额,达到偷逃税款的目地,从而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要件

虚开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为他人虚开。

行为人在没有销售商品或者没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发票;

或者是行为人虽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下,但为他人开具交易内容或交易数量、金额不实的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都是使用合法持有的发票为他人虚开,这是虚开发票的主要形式。

(2)为自己虚开。

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是提供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发票。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进项税款,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情况也较为常见。

而普通发票并没有这种可以用于牟利的骗敢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功能,因此在虚开发票罪中,为自己虚开发票的情况并不多见。

但即使出于其他目的为自己虚开发票难以达到抵扣税款以牟利的目的,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中关于如实开具发票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亦构成虚开发票罪。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自己侵占或贪污资金、套取财政资金等不法目的,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要求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

二是行为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给商品购买者或接受服务者。

这种做法,往往是行为人没有开具发票的资格,或者是利用不同行业的税率差异来偷逃税款。

比如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为20%,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营业税税率只有5%的餐饮业发票提供给消费者,可从中偷逃大量税款。

3、主体要件

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虚开发票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虚开发票犯罪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违反税收法律制度,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

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出口退税有哪些后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后果,具体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四、虚开发票罪立案标准和判决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虚开发票罪论处: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虚列劳务费有什么后果

虚开发票构成虚开发票罪。

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国对虚开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虚开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2年以上7年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三、在中国对虚开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虚开发票罪的量刑是: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2年以上7年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二、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一条之一:

[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虚开发票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甲,于安徽省安庆市,中共党员,新××和股份有限公司××猪产业发展部总经理。

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5月10日被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xxx,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唐某甲,于四川省达县,四川乐山××希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5月7日被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同年7月4日被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xx,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卢某,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深州××粮饲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因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5月20日被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依法逮捕,同年6月15日被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

辩护人xx、李xx,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保徐检公诉刑诉(2016)2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犯虚开发票罪,于2016年9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9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郭*福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刘某甲及辩护人唐*艳、被告人唐某甲及辩护人李-庆、被告人卢某及辩护人李*香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间,徐水县**望大午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刘某甲为达到给员工发放奖金及绩效工资不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要求该公司财务经理被告人唐某甲虚开发票,以冲抵公司员工发放的绩效奖金入账,唐某甲亦表示同意。

在新大公司与**金粮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唐某甲多次通过**公司财务经理被告人卢某虚开普通发票14份,虚开金额总计1046481元。

后唐某甲用虚开发票冲抵了新大公司给员工发放的奖金、绩效工资及其他工作费用。

另查明,2016年4月27日、5月3日,徐水区公安局向唐某甲发出传唤证,要求其于4月29日、5月4日到该局经侦队接受讯问。

2016年5月9日,徐水区公安局向刘某甲发出传唤证,要求其于5月10日到该局经侦队接受讯问,以上传唤证均由新大公司唐某乙代收并告知了唐某甲、刘某甲。

2016年5月7日、5月10日,唐某甲、刘某甲分别到徐水区公安局经侦队说明情况。

2016年5月20日,卢某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并有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供述,证人张某、范某、刘某乙、邹某证言,新大公司营业执照、明细分类账,记账凭证、外购入库单、采购结算单、付款申请单、中国农业银行业务结算单、对账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中国农业银行保定市分行出具的唐某甲个人账户交易明细、银行卡存款凭条、进账单,新大公司存档备案的相关记账凭证、领款单、借款单、明细账、公司奖金分配批示、奖金发放明细表,网银交易明细等存档备案资料,深州市国税局办税厅出具的情况说明,**金粮饲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该公司相关账目、记账凭证、发票及销售明细清单,受案登记表、破案经过、立案决定书、传唤证,新大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唐某甲、卢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普通发票金额累计1046481元,情节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发票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虚开发票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三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观恶性较小,且均无前科,可对其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经查,三被告人所犯虚开发票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二年以下,属犯罪较轻,且均认罪悔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三被告人判处缓刑。

关于刘某甲、唐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刘某甲、唐某甲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刘某甲、唐某甲明知公安机关对其已发出传唤证,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后,才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二人不属于自动投案;关于唐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唐某甲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唐某甲虽按照刘某甲要求,找到卢某虚开发票,但其在共同犯罪中并非起次要、辅助作用,不属于从犯,故对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为保护国家发票管理制度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甲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二、被告人唐某甲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三、被告人卢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xxx

人民陪审员xx

人民陪审员xxx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xxx

六、2014年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2000万,现在可以举报吗?

有开具假发票行为的,税务机关可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增值税发票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您好,2014年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2000万,现在可以举报吗?

可以。

可以向公安机关直接报案,也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虚开发票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

《公司法》。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涉及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罚如下:

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虚开普通增值税发票能立案多少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您好,我想问一下虚开增值税发票会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会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一旦认定犯罪,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介绍别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罚如下:

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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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徐水县土地征收赔偿标准,虚开发票刑事判决书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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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榆林神木4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追责,两家涉十年前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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