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土地征收补偿,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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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土地征收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等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枣庄市土地征收补偿,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山亭街道办事处(15村):中水峪村、王峪村、前官庄村、桃山头村、西鲁村、格上村、沈庄村、西山腰村、东鲁村、石龙口村、南庄村、南洼村、柱子山村、西山亭村、东山亭村;桑村镇(1村):艾湖村;水泉镇(3村):云峰山村、朱庄村、东朱庄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除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山亭区辖区其他范围。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统一执行6万元/亩(含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附着物根据以下情况分别给予补偿或奖励:

1、已种植的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严格按照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枣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文件执行;

2、市政府出台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高铁新区起步区方位内建设的通告》下达后,未出现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的,给予被征地村1万元/亩(含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坟头、管渠等)奖补资金,包干处理。

3、市政府出台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高铁新区起步区方位内建设的通告》下达后,出现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的,一律不予补偿;

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自愿清理的,给予被征地村1万元/亩(含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坟头、管渠等)奖补资金,同样包干处理。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青苗补偿费按一季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金标准

给予被征地村2万元/亩的征地养老保障补助金,由各村提供社保人员名单,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拨付到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1、以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骗取征地补偿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

骗取数额较大或巨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诈骗罪的,可依法判处最高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抗拒、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清除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广大干部群众应当自觉维护正常的土地征收秩序,自觉抵制、检举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主动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支持征地补偿工作和高铁新区项目建设。

镇、村干部参与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纪问责,严肃处理。

4、各办事处、村是控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

镇国土资源所、城管分局、派出所等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坚决防范、依法制止和打击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

5、以上土地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仅适用于东沙河镇土地征收。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67000元/亩;

基本农田:

80400元/亩;

建设用地:

67000元/亩;

未利用地:

53600元/亩。

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64000元/亩;

基本农田:

76800元/亩;

建设用地:

64000元/亩;

未利用地:

51200元/亩。

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55000元/亩;

基本农田:

66000元/亩;

建设用地:

55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000元/亩。

4、四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二、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参考哪些因素?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如何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用?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0规定是什么

一、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67000元/亩;

基本农田:

80400元/亩;

建设用地:

67000元/亩;

未利用地:

53600元/亩。

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64000元/亩;

基本农田:

76800元/亩;

建设用地:

64000元/亩;

未利用地:

51200元/亩。

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55000元/亩;

基本农田:

66000元/亩;

建设用地:

55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000元/亩。

4、四类区片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二、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参考哪些因素?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如何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用?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五、枣庄市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统一执行6万元/亩(含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附着物根据以下情况分别给予补偿或奖励:

1、已种植的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严格按照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枣庄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文件执行;

2、市政府出台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高铁新区起步区方位内建设的通告》下达后,未出现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的,给予被征地村1万元/亩(含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坟头、管渠等)奖补资金,包干处理。

3、市政府出台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高铁新区起步区方位内建设的通告》下达后,出现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的,一律不予补偿;

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自愿清理的,给予被征地村1万元/亩(含所有地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坟头、管渠等)奖补资金,同样包干处理。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青苗补偿费按一季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金标准

给予被征地村2万元/亩的征地养老保障补助金,由各村提供社保人员名单,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拨付到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1、以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骗取征地补偿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

骗取数额较大或巨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诈骗罪的,可依法判处最高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抗拒、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清除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广大干部群众应当自觉维护正常的土地征收秩序,自觉抵制、检举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主动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支持征地补偿工作和高铁新区项目建设。

镇、村干部参与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依纪问责,严肃处理。

4、各办事处、村是控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

镇国土资源所、城管分局、派出所等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坚决防范、依法制止和打击新栽、抢栽、抢种乔木、果树等各类树木等违法行为。

5、以上土地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仅适用于东沙河镇土地征收。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枣庄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枣庄市中心城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市中区的城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光明街道办事处全部、永安乡全部。

以及齐村镇的乔屯村、郭村、渴口村、赵庄村、张庄村、侯宅子村、建国村、和平村、二街村、汤庄村、西圩子村、朱子埠村、王沟村、后村社区委员会、齐东社区委员会、南元社区委员会、齐西居委会。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7000元/亩;

基本农田:

80400元/亩;

建设用地:

67000元/亩;

未利用地:

53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城区的张范镇全部、兴城街道办事处全部、兴仁街道办事处全部、以及沙沟镇的殷庄村、杜塘村、董庄村;

常庄镇的东小庄村、种庄村、西小庄村、西姚山村、东姚山村、邵庄村、姬庄村、东麦村、西麦村、何庄村;

及薛城区城区京沪高铁以东区域。

峄城区西到206国道,东到丁桥路,南到福兴路,北自西沙河支流向东沿兴华社区生产路向南至峄州路,经坛山路接丁桥路。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4000元/亩;

基本农田:

76800元/亩;

建设用地:

64000元/亩;

未利用地:

512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枣庄市市中区除一类以外的其他区域。

薛城区的邹坞镇全部、陶庄镇全部、临城街道办事处,及常庄镇、薛城区城区除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的刘村居委会、张店居委会、孔村居委会、侯桥居委会、中桥居委会、后桥居委会以及岳庄居委会、兴华居委会、枣庄市国营林场、立新社区居委会、工农社区居委会、利民居委会、奎星居委会、邵楼居委会、王府居委会扣除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吴林街道办事处的杨楼居委会、田楼居委会、三里庄居委会、吴林东居委会、吴林西居委会、北曹庄居委会、后土河居委会、贾庄居委会、大桥居委会;

榴园镇的韩楼村、王庄村、壕沟村、林桥村、张村、王府山村及桃花村、栾庄村、北刘庄、马场河村扣除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5000元/亩;

基本农田:

66000元/亩;

建设用地:

55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薛城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区片以外的枣庄市市辖区其他范围。

峄城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区片以外的枣庄市市辖区其他范围。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0000元/亩;

基本农田:

60000元/亩;

建设用地:

50000元/亩;

未利用地:

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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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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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枣庄市土地征收补偿,枣庄市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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