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单位分的房子交房屋拆迁能有补偿吗,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咨询
李凤吉律师

李凤吉律师

专业律师 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房地产领域纠纷

具有七年以上的土地、房地产领域执业经验,深耕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领域。

烟台市单位分的房子交房屋拆迁能有补偿吗,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

房屋拆迁是一个永远不会改变的话题,城镇化的发展少不了房屋拆迁。对于房屋拆迁,肯定会损害到被拆迁人的权益,因此,相应的补偿也是少不了的。为了保证拆迁顺利的进行,一般地方都会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标准,下面以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为例,为大家进行介绍。

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进一步促进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

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

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

二、搬家补助费标准

住宅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50元,需要周转过渡的,应计算2次搬家补助费。非住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结合周转过渡期计发,芝罘区、莱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每月10元平方米;福山区为每月7元平方米;牟平区为每月6元平方米。

四、经营性补助费标准

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如办公、公益、生产、商贸等)和区位的不同,经营性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30-50元平方米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无合同约定和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0个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委托拆迁费标准

政府投资及公益性拆迁项目,委托拆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取;商业开发拆迁项目,由拆迁人与委托拆迁单位协商议定。

六、本规定适用于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县市政府公布施行,并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七、《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通常情况下,对于房屋拆迁,各个地方都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就像关于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一样。并且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补偿都是不同的,但是包含的内容大致相同,如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等内容。如果大家想要了解具体的内容,最好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

二、烟台市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 被拆迁房屋 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 房屋拆迁安置 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 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客观:

市政府决定对《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

“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市辖区的房屋拆迁实施统一管理。

各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二、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并完成房屋拆迁。

”三、第六条修改为: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根据拆迁范围内应拆迁房屋评估确定。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5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8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应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定银行专户存储前款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依银行、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约定的程序支付相关款项。

”四、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但超过规定期限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前款标准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

“职工人数的确定,以交纳劳动保险的实际工作人数为准。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

“超面积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或就地回迁,按原建筑面积拆一还一,结算结构、成新差价。

超面积应交纳超面积安置费。

超面积安置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直管住宅(代管住宅)承租人按评估价交纳,出资人拥有投资部分的产权。

评估价参照区位指导价估出。

房屋重置价每建筑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800元,二等750元;砖混结构一等640元,二等590元,三等500元;砖木结构一等650元,二等595元,三等545元,四等490元;简易结构210元。

房屋重置价标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七、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货币补偿由根据区位指导价作出的房屋评估价、附属设施评估价组成。

评估时应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质量、朝向、配套、楼层等因素。

”八、第十四条修改为:

“住宅货币补偿区位指导价为:

芝罘区:

区位级别最高限价(元/m2)最低限价(元/m2)平均价(元/m2)一级区位320017302465二级区位210015801840三级区位158011301355四级区位12808801080五级区位1040680860莱山区:

区位级别最高限价(元/m2)最低限价(元/m2)平均价(元/m2)一级区位180015801690二级区位158012801430三级区位138010401160四级区位11308801005五级区位1040680860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货币补偿区位指导价由各区提报市政府公布。

住宅货币补偿计算公式:

住宅货币补偿费=房屋评估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附属设施评估价。

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市辖各区各级区位地段划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各县市各级区位地段划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

”

三、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若干规定修改

烟政发[2003]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对《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

“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市辖区的房屋拆迁实施统一管理。

各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

二、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并完成房屋拆迁。

”

三、第六条修改为: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根据拆迁范围内应拆迁房屋评估确定。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5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8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应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定银行专户存储前款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依银行、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约定的程序支付相关款项。

”

四、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但超过规定期限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前款标准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五、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

“职工人数的确定,以交纳劳动保险的实际工作人数为准。

”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

“超面积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或就地回迁,按原建筑面积拆一还一,结算结构、成新差价。

超面积应交纳超面积安置费。

超面积安置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直管住宅(代管住宅)承租人按评估价交纳,出资人拥有投资部分的产权。

评估价参照区位指导价估出。

房屋重置价每建筑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800元,二等750元;砖混结构一等640元,二等590元,三等500元;砖木结构一等650元,二等595元,三等545元,四等490元;简易结构210元。

房屋重置价标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

七、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货币补偿由根据区位指导价作出的房屋评估价、附属设施评估价组成。

评估时应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质量、朝向、配套、楼层等因素。

”

四、烟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烟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 被拆迁房屋 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 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 房屋拆迁安置 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 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 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客观:

市政府决定对《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

“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市辖区的房屋拆迁实施统一管理。

各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二、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并完成房屋拆迁。

”三、第六条修改为: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根据拆迁范围内应拆迁房屋评估确定。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5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80%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拆迁人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应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定银行专户存储前款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依银行、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约定的程序支付相关款项。

”四、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但超过规定期限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前款标准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付给被拆迁人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第十条第三款修改为:

“职工人数的确定,以交纳劳动保险的实际工作人数为准。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

“超面积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或就地回迁,按原建筑面积拆一还一,结算结构、成新差价。

超面积应交纳超面积安置费。

超面积安置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直管住宅(代管住宅)承租人按评估价交纳,出资人拥有投资部分的产权。

评估价参照区位指导价估出。

房屋重置价每建筑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800元,二等750元;砖混结构一等640元,二等590元,三等500元;砖木结构一等650元,二等595元,三等545元,四等490元;简易结构210元。

房屋重置价标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七、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货币补偿由根据区位指导价作出的房屋评估价、附属设施评估价组成。

评估时应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质量、朝向、配套、楼层等因素。

”八、第十四条修改为:

“住宅货币补偿区位指导价为:

芝罘区:

区位级别最高限价(元/m2)最低限价(元/m2)平均价(元/m2)一级区位320017302465二级区位210015801840三级区位158011301355四级区位12808801080五级区位1040680860莱山区:

区位级别最高限价(元/m2)最低限价(元/m2)平均价(元/m2)一级区位180015801690二级区位158012801430三级区位138010401160四级区位11308801005五级区位1040680860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货币补偿区位指导价由各区提报市政府公布。

住宅货币补偿计算公式:

住宅货币补偿费=房屋评估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附属设施评估价。

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市辖各区各级区位地段划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

各县市各级区位地段划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

”

六、烟台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烟台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

通过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按平方米的单价来算;

2、周转补偿费。

通过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作出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房屋拆迁补偿费标准通常由当地政府按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2、烟台市拆迁补偿办法

3、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4、烟台单位搬迁

5、烟台市房屋拆迁规定2020版

6、烟台楼房拆迁补偿

7、烟台市拆迁政策

8、烟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9、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10、烟台厂房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台市单位分的房子交房屋拆迁能有补偿吗,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烟台市单位分的房子交房屋拆迁能有补偿吗,烟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李凤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烟台市单位分的房子交房屋拆迁能有补偿吗,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烟台市拆迁补偿名单公示,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烟台楼房拆迁怎么补偿,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烟台小区拆迁补偿的费用分几项来补偿,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山东省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

25年10月24日
董家庄拆迁赔偿,2023年芝罘区拆迁

25年10月24日
福山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山东烟台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2025,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烟台拆迁补偿平米数比例,烟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福山区征收补偿,烟台市福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0月24日
怎么认定谁是拆迁人口,拆迁人口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拆迁按人口怎么分

25年10月24日
廊坊市中心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廊坊征地拆迁补偿规定以及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土地被强制征收

25年10月24日
庐阳区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南充市企业拆迁补偿,四川省南充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昆明市现在拆迁怎么赔,2023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比例多少,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0月24日
建房批复拆迁怎么赔偿的,自建房无房产证 如果拆迁怎么赔偿

25年10月24日
厂里拆迁员工是怎样赔偿的,厂里搬迁孕妇应该怎样赔偿

25年10月24日
拆迁房屋是怎样赔偿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0月24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0月24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0月24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0月24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0月24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4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4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0月24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0月24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0月24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0月2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