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非常丰富的征收拆迁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企业搬迁等重大、疑难案件,深谙各地政策和法规,擅长处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推行征收拆迁“非诉”处置策略,深受被征收人信任。
法律分析:中国铁路总公司同意在淮安北端预留设站条件,预留的淮安北站位于淮安丁集镇,为预留新建中间站,车站设到发线4条(含正线2条),有效长650m,站台2座。远期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客流情况开放该车站。该站徐州端衔接有泗阳站(站间距为27.797km),盐城端衔接有淮安东站(站间距为25.425km),办理旅客列车的到发、通过及旅客乘降等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做好淮安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好该区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淮安区规划编制工作将抓好“五个重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规划建设淮安至新沂铁路,与连淮扬镇铁路淮安至镇江段、镇宣铁路镇江至溧阳段等可形成我省纵贯南北的中部通道,对外连接京津冀、山东半岛等城市群。
该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我省铁路网络,改善苏北地区百姓出行条件,推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淮安至新沂铁路的规划建设,《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淮新等铁路前期工作,条件具备时力争开工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号)将淮安至新沂铁路列为2023年重点储备项目。
在国家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过程中,我委及时将规划建设淮安至新沂铁路的诉求反馈国家,并进行了沟通争取。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已将淮新铁路纳入。
省铁路办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早在2016年即开展了淮安至新沂铁路项目招标及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省铁路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为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形成了一个环盱眙的平行四边形的网格。
右上方有徐州,宿迁,淮安,盐城,左边是蚌埠,滁州,下面是南京,扬州,高铁的需求已基本饱和。
但是规划中的南京到淮安的城际铁路,有可能在盱眙和金湖中间设站。
法律依据:
《盱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一览表的通知》 第二条 规划协调、布局合理。
统一规划,整体部署,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编制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边界,优化车站选址方案及车站周边区域空间结构、人口产业分布,杜绝边建设、边规划。
量力而行、有序建设。
结合城市功能区划、区位优势、财力可能、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等发展实际,根据规划确定开发目标、建设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和时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有序发展,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大干快上。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做好淮安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好该区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淮安区规划编制工作将抓好“五个重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高铁阜阳西站配套工程---站前广场,近日挂网施工招标。
如果顺利,将于2月份动工,预计明年6月底完工。
与此同时,高铁站房、高铁线等将同步完工。
淮滨距离阜阳西站只有几十公里,淮阜高速建成后,去阜阳将更加便利。
明年,淮滨人或能在阜阳乘高铁出行。
法律依据:
《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第三条 高速铁路网。
在原规划“四纵四横”主骨架基础上,增加客流支撑、标准适宜、发展需要的高速铁路,同时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形成以“八纵八横”主通道为骨架、区域连接线衔接、城际铁路补充的高速铁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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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淮安高铁站拆迁范围,淮安未来发展规划
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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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