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淮北高铁拆迁的村庄,淮北市搬迁村庄名单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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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淮北高铁拆迁的村庄,淮北市搬迁村庄名单2021

一、淮北市搬迁村庄名单2021

按照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关于化工园区村庄等敏感点搬迁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化安转办〔2020〕30号)和《关于做好化工园区村庄搬迁等敏感点搬迁工作总结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济宁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涉及济宁化工产业园、邹城化工产业园、汶上化工产业园、嘉祥化工产业园、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的21个村庄搬迁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21个村都于6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搬迁。现将化工园区村庄搬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济宁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济宁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

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化工园区搬迁村庄名单

济宁化工产业园

胡集镇前安楼村

胡集镇邱楼村

卜集镇邱洼村

汶上化工产业园

寅寺镇石东村

寅寺镇前林村

寅寺镇后林村

邹城化工产业园

太平镇白衣堂村

太平镇冯楼村

太平镇幸福楼村

太平镇太辛庄村

太平镇冯集村

太平镇西赵庄村

兖州化学助剂产业园

大安镇栗园村

大安镇史家庄村

大安镇谭家村

大安镇徐村

大安镇安邱府村

大安镇七里铺村

鱼台张黄化工产业园

张黄镇常柳行村

张黄镇常李寨村

嘉祥化工产业园

仲山镇张庄村

【拓展资料】

1.货币补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以下两种方法中任选一种确定补偿金额:

(1)房屋及地面其他附着物重置价参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18〕5号)计算补偿金额,宅基地按住宅用途土地评估价计算补偿金额。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产权调换

(1)宅基地上的房屋按照宅基地面积1:0.8返还(含一层房屋和附属物),二层及以上房屋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18〕5号)文件规定计算补偿金额。

(2)差额结算

被征收人选定的安置面积少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含奖励面积),在签订协议且被征收房屋拆除完毕后,按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460元_结算,但楼层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另行制定与结算。

被征收人选定的安置面积多于应安置面积的部分(含奖励面积),在签订协议且被征收房屋拆除完毕后,按政府回购价结算,但楼层差价待安置房交付时另行制定与结算。

二、淮北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作为我市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既顺应了百姓期待,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客观要求。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抓主抓重,精准发力,全面打响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2016年是推进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决战年。

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

计划实施改造棚户区项目90个, 改造户数47398户,占地面积2.4万亩,征迁改造面积782万平方米,总投资297亿元,货币化安置41796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8.2%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淮北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淮北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淮北发展规划2021

法律分析:

大力推进淮-宿-蚌、淮-阜城际铁路建设,加快与省际城市互联互通,强力推进徐淮阜高速公路建设。

淮宿蚌高铁的开通,淮北南下合肥、南京以及上海将不再北上绕道徐州南下,大大缩短了淮北与发达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淮北棚户区改造计划

法律分析:

作为我市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既顺应了百姓期待,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客观要求。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抓主抓重,精准发力,全面打响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2016年是推进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决战年。

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

计划实施改造棚户区项目90个, 改造户数47398户,占地面积2.4万亩,征迁改造面积782万平方米,总投资297亿元,货币化安置41796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8.2%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淮北市规划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

相山区渠沟镇土楼村。

东:

小任庄居民点,南:

洪碱河,西:

耕地,北:

湘西沟;

地块2:

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

东:

农贸市场,南:

道路,西:

耕地,北:

耕地。

地块3:

相山区渠沟镇桥头村。

东:

已征收土地,南:

坑塘,西:

闫庄居民点,北:

闫庄居民点。

地块4: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

东:

湘西河,南:

道路,西:

耕地,北:

道路。

地块5: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

东:

耕地,南:

道路,西:

凤凰大道,北:

耕地。

地块6:

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

东:

耕地,南:

已征收土地,西:

湘西沟,北:

耕地地块7:

相山区渠沟镇河北村、黄里村。

东:

耕地,南:

耕地,西:

湘西沟,北:

耕地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使用土地总面积15.1631公顷,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5.1056公顷,农用地13.333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6853公顷,未利用地0.087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0575公顷。

其中:

地块1、相山区渠沟镇土楼村小任庄组集体土地0.2856公顷,其中农用地0.1986公顷,未利用地0.0870公顷。

地块2、相山区渠沟镇油坊村朱楼组集体土地0.2588公顷,其中农用地0.0540公顷,建设用地0.2048公顷。

地块3、相山区渠沟镇桥头村闫庄组集体土地0.0127公顷,均为农用地。

地块4、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下街组集体土地3.9411公顷,农用地3.9411公顷(耕地3.9411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0.0575公顷。

地块5、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下街组集体土地6.454公顷,其中农用地5.1246公顷(耕地4.4577公顷、园地0.5007公顷、其他农用地0.1662公顷),建设用地1.3294公顷。

地块6、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下街组集体土地2.7375公顷,其中农用地2.6325公顷(耕地2.2401公顷、园地0.0278公顷、其他农用地0.3646公顷),建设用地0.1050公顷。

地块7、相山区渠沟镇河北村东王店组、黄里村后黄组集体土地1.4159公顷,其中农用地1.3698公顷(耕地1.0928公顷、园地0.18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947公顷),建设用地0.0461公顷。

相山区渠沟镇土楼村、油坊村、桥头村、黄里村、河北村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09】132号)文件规定,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上报审批。

序号行政区域范围征地面积

(亩)区域类别征地补偿标准(元/亩)备注

综合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1、渠沟镇土楼村4.284I395001580023700地块1

2、渠沟镇桥头村0.1905I395001580023700地块3

3、渠沟镇黄里村214.719I395001580023700地块4、5、6、7

4、渠沟镇油坊村3.882Ⅲ357001428021420地块2

5、渠沟镇河北村3.5085Ⅲ357001428021420地块7

(二)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北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政办[2010]110号),旱地按1500元/亩,园地按1800元/亩予以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北市市辖区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政办[2010]110号)标准执行。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其中社会保障安置根据相山区人民政府相政秘[2011]129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措施等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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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建淮北高铁拆迁的村庄,淮北棚户区改造计划

内容审核:马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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