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法律知识

咨询
张振律师

张振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张振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在拆迁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谈判、诉讼等方式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纠纷,擅长土地征收案件纠纷,擅长企业征收疑难案件纠纷,擅长房地产案件纠纷,擅长房地产案件关于烂尾楼纠纷案件等。

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动迁中的同住人的认定

一、动迁中的同住人的认定

动迁中的同住人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同住人的基本认定条件

同住人应当在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这是认定同住人的前提条件,确保该人在拆迁房屋处有合法的居住资格。

同住人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已在该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这一条件要求同住人必须在拆迁前已经在该房屋内实际居住了一段时间,以确保其对房屋的居住权益。

同住人应是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意味着同住人在其他地方没有合适的住房条件,因此拆迁房屋对其具有实际的居住需求。

同住人户口必须在产权人持有的房产中。这一条件进一步强调了户口与产权的关系,确保同住人的户口是合法且有效的。

二、同住人的特殊认定情形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下的同住人认定: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仍视为同住人。

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且在本市他处无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未成年人如出生时户口就报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应列为同住人。非出生原因户口报入被拆迁公有住房内的,只能作为考虑对象。

综上所述,动迁中的同住人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理论上只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同住人才能分得征收补偿款,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即使某些人没有被严格认定为同住人,法院仍可能判决其享有部分补偿款。因此,在涉及动迁补偿的诉讼案件中,证据的充分性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尤为关键。

二、公房动拆迁中同住人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

动迁同住人的认定要求:

1.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

2.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关于动迁承租人和同住人安置比例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

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

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

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

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房屋拆迁时当事人还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则不能认定具有同住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四、拆迁时房屋同住人是怎么认定的

法律分析:

首先,拆迁时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只有三种例外情形),没有户口的直接排除同住人资格。

其次,在有户口的情况下还必须要居住满一年以上(截止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如果没有在房屋内居住过,那么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挂户口”,是不能认定为同住人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后,还必须符合上述“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同住人。

上述房屋内必须要有户口的三种例外情形分别是: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3、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也视为同住人。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即使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但房屋拆迁时当事人还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则不能认定具有同住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五、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法律分析:

动迁同住人的认定要求:

1.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

2.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关于动迁承租人和同住人安置比例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

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根据最新市政府最新的61号文,结婚2年以上的外来户口可以安置了。

3、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5、未成年人如出生时户口就报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应列为同住人,但非出生原因户口报入被拆迁公有住房内的,只能作为考虑对象,对在公有住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考虑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一、视为同住人的四种情况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

居住的,居住未满一年的;

(2)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3)在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征收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征收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

公房动迁中同住人怎么认定?

律师回答: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根据最新市政府最新的61号文,结婚2年以上的外来户口可以安置了。

3、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5、未成年人如出生时户口就报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应列为同住人,但非出生原因户口报入被拆迁公有住房内的,只能作为考虑对象,对在公有住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考虑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标准

2、拆迁同住人的认定

3、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不一样

4、房屋拆迁同住人的论定

5、房屋拆迁同住人怎样安置

6、拆迁同住人和承租人平等吗

7、动迁新政策对同住人的认定

8、动迁同住人分配协议

9、动迁中什么叫同住人

10、拆迁共同居住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动迁中的同住人的认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内容审核:张振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同住人认定,动迁如何确定同住人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还有人住吗,拆迁安置房不住了政府可以收回吗

25年11月03日
公房拆迁同住人享受哪些权益,公房拆迁能赔偿多少

25年11月03日
拆迁房多少平方最好住人,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1月03日
江苏省对同住人拆迁补偿的规定,动迁安置款 同住人分配

25年11月03日
同住人拆迁如何认定赔偿,最高院关于公房拆迁补偿分配同住人的规定

25年11月03日
共同拆迁补偿标准2026,共同居住人拆迁补偿标准,共同夫妻拆迁款怎么起诉

25年11月03日
拆迁房子能否住人,买拆迁户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25年11月03日
同住人拆迁补偿诉讼,最高院关于公房拆迁补偿分配同住人的规定

25年11月03日
什么是拆迁房同住人,最高院关于公房拆迁补偿分配同住人的规定

25年11月03日
拆迁房被住人,最高院关于公房拆迁补偿分配同住人的规定

25年11月03日
打官司可以看拆迁结算单,在动迁中打官司的收费标准

25年11月03日
动迁时开结婚证能拆迁补偿吗,拆迁领结婚证就可以算人头吗

25年11月03日
沈阳沈河拆迁房,商品房房屋倒塌政府怎么补偿

25年11月03日
拆迁补偿保障房,城市拆迁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吗

25年11月03日
合庆农村拆迁名单,合庆拆迁一会怎么没声音了

25年11月03日
农村拆迁风俗,老坟动迁怎么赔偿老坟动迁怎心迁

25年11月03日
法院对拆迁房分割,法院对拆迁安置房怎样析产

25年11月03日
拆迁房票能买,用动迁的房票买二手房可以吗

25年11月03日
天津市房子动迁,东丽区5年内动迁规划

25年11月03日
城市动迁征地赔偿标准,城市动迁政策

25年11月03日
最新新闻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0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0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03日
拆迁方让签空白协议,能签吗?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

25年11月03日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怎么办?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25年11月03日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意味着什么?

补偿决定是政府单方定价,也是最该起诉的靶子:60日内可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逾期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查评估、面积与程序链三处。

25年11月03日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怎么办?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可在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拆违程序即合法化;先核三件事:谁发的、认定事实对不对、有没有告知陈述申辩权。

25年11月03日
强拆队进门时,能动手拦吗?会不会被抓?

不建议肢体阻拦,正确做法是全程录像取证;暴力抗拆可能被以阻碍执行公务拘留甚至涉刑,稳妥姿势是“人先撤、证留下、事再算”。

25年11月03日
总听说司法强拆,合法的强拆到底长什么样?

合法的强制拆除只有一条路径:政府申请、法院审查裁定、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动手拆房违法;核三个有没有:补偿决定、期限届满、法院裁定。

25年11月03日
房子已经被强拆了,接下来 60 天该做什么?

按顺序做三件事:一周内固定现场与权属证据、一个月内通过信息公开查清实施主体、在60日复议期或6个月起诉期内启动程序。

25年11月0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