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怎么办

咨询
刘晓刚律师

刘晓刚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严谨,工作作风踏实,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尤其是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能体现其复合的专业背景及丰富的社会阅历优势。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

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怎么办

一、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怎么办

办法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和房屋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

1、试探价格底线,卖房中介都希望你能把价格放到最低,这样有利于他们顺利卖出,因此不断试探价格底线;

2、看房人的身份,并不是中介带来的所有的看房人,都是想要买房的。有的时候买家很多很多,但是结果房东发现都是中介的员工,根本没有实际的买家,所以才没有交易完成。中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压低价格,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3、费外收费,有些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透明,在前期就想要收取一大笔中介费,这都是不正常的,一般是要房屋交易成功过后,还能将钱付清。过户前恶意提高服务费,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进行举报。

综上所述,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一般建议事后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作为证据。 具体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解决。可看看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况,重大误解方或受欺诈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也可以看看是否属于格式条款。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被中介忽悠着签了合同可以反悔。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中介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调解未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该民事行为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房产中介签独家合法吗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被忽悠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合同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人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被忽悠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合同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人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卖房和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可以取消吗?

签订独家房屋买卖协议不属于违法。

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独家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被中介忽悠交定金?

被中介忽悠交定金,退定金的方式为:

1、与中介协商办理退定金;

2、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处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5、被忽悠带有诈骗性质的,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的处理:

1、当事人认为对方存在欺诈的,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财物。

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对方的行为尚不够成欺诈的,若对方不存在违约,一般不能退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应该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被忽悠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合同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人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被忽悠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合同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人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卖房和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可以取消吗?

签订独家房屋买卖协议不属于违法。

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独家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被中介忽悠交定金?

被中介忽悠交定金,退定金的方式为:

1、与中介协商办理退定金;

2、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处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5、被忽悠带有诈骗性质的,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的处理:

1、当事人认为对方存在欺诈的,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财物。

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对方的行为尚不够成欺诈的,若对方不存在违约,一般不能退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具体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解决。

可看看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况,重大误解方或受欺诈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也可以看看是否属于格式条款。

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卖房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和房屋中介签合同需要注意:

(1)试探价格底线,卖房中介都希望你能把价格放到最低,这样有利于他们顺利卖出,因此不断试探价格底线;

(2)看房人的身份,并不是中介带来的所有的看房人,都是想要买房的。

有的时候买家很多很多,但是结果房东发现都是中介的员工,根本没有实际的买家,所以才没有交易完成。

中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压低价格,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3)费外收费,有些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透明,在前期就想要收取一大笔中介费,这都是不正常的,一般是要房屋交易成功过后,还能将钱付清。

过户前恶意提高服务费,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应该如何处理?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被忽悠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合同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人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怎么办

被中介忽悠签了合同的,被忽悠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合同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人可以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的合同,被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

4、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卖房和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可以取消吗?

签订独家房屋买卖协议不属于违法。

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独家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被中介忽悠交定金?

被中介忽悠交定金,退定金的方式为:

1、与中介协商办理退定金;

2、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处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5、被忽悠带有诈骗性质的,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被忽悠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的处理:

1、当事人认为对方存在欺诈的,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财物。

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若对方的行为尚不够成欺诈的,若对方不存在违约,一般不能退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六、房屋中介独家协议合法吗

法律分析:

原则上讲,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合法的。

1、从法律上讲,一旦你签字确认了,你们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支付中介费属于你的合同义务,所以,中介找你要钱还是有法律依据的;

2、从行业特性上看,一般人可能对中介行业的此种作法比较反感,从内心深处难以接受或者是对中介非常反感。

但中介行业收取中介费用是其行业存在的一般与必要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也就是一行有一行的谋生手段,所以收取中介费符合行业操作习惯;

3、从法律实务上讲,一般不会因为千把块钱起诉你,你就是不给,中介除了法外手段外,也只能在道德层面谴责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图

2、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公示

3、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最新消息

4、枣庄市市中区新华市场

5、枣庄新华街

6、枣庄新华市场今日菜价

7、枣庄新华市场疫情最新消息

8、枣庄新华市场发现新冠病毒

9、枣庄新华街c区好还是b区好

10、枣庄新华大酒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审核:刘晓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枣庄新华市场拆迁规划,被中介忽悠签了独家协议怎么办/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枣庄市中区拆迁赔偿,农村危房拆除最新规定2025年

25年11月11日
枣庄拆迁补偿新政策,农村危房拆除最新规定2025年

25年11月11日
山东省枣庄拆迁政策,枣山路钉子户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枣庄房拆迁补偿标准,枣山路钉子户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枣庄市农村拆迁,中央对农村避险搬迁最新规定

25年11月11日
枣庄拆迁补偿标准2018,枣庄农村搬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枣庄市拆迁补偿标准,枣庄征地补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5年11月11日
枣庄新拆迁,枣岭凡原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枣庄拆迁补偿方案,黑庄户村拆迁腾退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枣庄市集体土地征收,黑庄户村拆迁腾退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新华街道拆迁补偿,2023年花都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11日
新华区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新华区下一轮拆迁名单

25年11月11日
新华区拆迁补偿怎么算,石家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

25年11月11日
沧州新华开发区拆迁计划,沧州市新华区拆迁区域

25年11月11日
华电东区拆迁方案最新,华电新村有无拆迁规划

25年11月11日
新华街道办拆迁办电话,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职责

25年11月11日
新华老药厂拆迁规划方案,如何签订补偿协议才能避免踩到“坑”?

25年11月11日
孝感新华拆迁计划,孝感明年大拆迁地段

25年11月11日
新华村拆迁赔偿方案最新,五通桥新华村六组什么时候拆迁

25年11月11日
新华区拆迁补偿标准,新华区下一轮拆迁名单

25年11月11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1月11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1月11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1月11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1月11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1月11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1月11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1月11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1月11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1月11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1月1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