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有拆迁计划吗吗,宿迁学院搬迁到湖滨新区哪里

咨询

湖滨新区有拆迁计划吗吗,宿迁学院搬迁到湖滨新区哪里

一、宿迁学院搬迁到湖滨新区哪里

法律分析:目前宿迁学院还没有搬迁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二、2023宿迁拆迁规划有哪些

法律分析:

2021年宿城区计划启动8个项目,其中国有土地上3个,集体土地上5个。

总占地面积约6675.8亩,改造户数约2432户,改造总面积约73.07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38.3087亿元。

第一批已启动新苑小区周边地块及高铁商务区改造(高铁线以南)2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23亩,改造户数约541户,改造总面积约16.72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10.4049亿元。

剩余6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52.8亩,改造户数约1904户,改造总面积约56.35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27.9038亿元,将根据资金到位、安置房源落实情况依次启动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宿迁学院搬迁到湖滨新区哪里?

法律分析:

目前宿迁学院还没有搬迁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四、宿迁宿城区近期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宿迁宿城区中心城市范围内(东至张家港大道,南至北京路,西至通湖大道,北至大运河;

高铁商务区以及湖滨新区核心区)要基本完成约46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宿迁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2021年宿城区计划启动8个项目,其中国有土地上3个,集体土地上5个。

总占地面积约6675.8亩,改造户数约2432户,改造总面积约73.07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38.3087亿元。

第一批已启动新苑小区周边地块及高铁商务区改造(高铁线以南)2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23亩,改造户数约541户,改造总面积约16.72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10.4049亿元。

剩余6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52.8亩,改造户数约1904户,改造总面积约56.35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27.9038亿元,将根据资金到位、安置房源落实情况依次启动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宿迁宿城区近期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

2021年宿城区计划启动8个项目,其中国有土地上3个,集体土地上5个。

总占地面积约6675.8亩,改造户数约2432户,改造总面积约73.07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38.3087亿元。

第一批已启动新苑小区周边地块及高铁商务区改造(高铁线以南)2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23亩,改造户数约541户,改造总面积约16.72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10.4049亿元。

剩余6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52.8亩,改造户数约1904户,改造总面积约56.35万平米,改造总投资预算约27.9038亿元,将根据资金到位、安置房源落实情况依次启动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湖滨新区有拆迁计划吗吗最新消息

2、湖滨新城拆迁

3、湖滨新区拆迁新规划

4、湖滨新区规划

5、湖滨新区成片开发

6、湖滨新区征收土地公告

7、湖滨片区拆迁现场实拍

8、湖滨片区

9、湖滨拆迁改造最新

10、湖滨新区未来发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滨新区有拆迁计划吗吗,宿迁学院搬迁到湖滨新区哪里”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湖滨新区有拆迁计划吗吗,宿迁拆迁规划

内容审核:金长胜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湖滨新区有拆迁计划吗吗,宿迁学院搬迁到湖滨新区哪里/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2026年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三门峡湖滨区2021年旧城改造

25年11月13日
湖滨社区拆迁办,徐州湖滨小区有拆迁计划吗

25年11月13日
三门峡市拆迁补偿政策,三门峡市拆迁公告湖滨区

25年11月13日
湖滨拆迁一平米补偿,今年湖滨区还拆迁吗

25年11月13日
三门峡市关于拆迁相关法律,三门峡市拆迁公告湖滨区

25年11月13日
三门峡市关于拆迁赔偿,三门峡市拆迁公告湖滨区

25年11月13日
湖滨区房屋拆迁补偿,三门峡市拆迁公告湖滨区

25年11月13日
三门峡市房子拆迁,三门峡市拆迁公告湖滨区

25年11月13日
三门峡市城市拆迁补偿办法,三门峡市拆迁公告湖滨区

25年11月13日
湖滨区拆迁补偿标准,三门峡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3日
上海四新区拆迁名单最新,天府新区四河城中村还拆迁吗

25年11月13日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规定,西海岸新区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1月13日
琅琊新区拆迁计划,男子结婚的法定年龄

25年11月13日
雄安新区的拆迁政策汇总,雄安拆迁政策 补偿标准

25年11月13日
雄安新区拆迁户每平米补偿多少,雄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3日
雄安新区村庄拆迁政策,雄安拆迁政策 补偿标准

25年11月13日
天府拆迁政策,天府新区房产置换补贴政策

25年11月13日
大流拆迁补偿,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5年11月13日
雄安新区20年拆迁名单,雄安2025年拆迁计划

25年11月13日
天府新区集体土地补偿,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5年11月13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1月13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1月13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1月13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1月13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1月13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1月13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1月13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1月13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1月13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1月1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